中秋节假期才刚过没多久,不知你发现了吗?除去周末,再上6天班,我们又可以放7天假啦!
7天呢,超鸡冻有木有?想想就开心到不能自已呢~
别高兴的太早,你们国庆节出游的票买好了吗,不仅拼网速,还要拼运气
你要说为什么非要坐高铁、火车呀?因为飞机票要涨价呀!!!
什么?你说你要开车?告诉我你怎么过去
堵车太无聊,不如跳舞
高速上打羽毛球也算户外休闲
实在无聊,来两张自拍吧
发到朋友圈刷刷存在感,说到朋友圈,你们知道吗?
10月1日起,微博朋友圈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在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数据是什么? 第一种
包括所有的自媒体,包括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的发言、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第二种
即时通讯的一些内容、数据,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 第三种
一些实名注册的信息; 第四种
一些传统的电子数据,比如说音视频文件、文档、 图片、数字证书等。 当然,此次规定是针对公检法办案和审判部门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件及案件发生中,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只有在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或者实施犯罪之后,朋友圈、微博中如果有相关证据,才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集。 所以只要你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你的微博朋友圈便不会被相关部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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