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兜底助脱贫。对家庭贫困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户,按照低保政策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同时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05元/月提高到260元/月。 二是医疗救助扶脱贫。资助特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扎实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较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是临时救助济脱贫。有效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 四是特殊补贴帮脱贫。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向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低保对象每月给予6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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