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项 目相关政策的说明
针对网友近期关注的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现就相关政策作如下说明。
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指以下“四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安全隐患区。即居住在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资源匮乏区。即居住在严重缺乏耕地、林地、水源等,或土地贫瘠、光热等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设施配套艰难区。即居住在高山、深谷、边远、吊角地带,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艰难、群众生产生活成本过大的区域建档立卡贫困户。
4.工程移民区。即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安置方式
为了保障贫困户搬迁后的就业和增收,我们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一)集中安置。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安置方式。
(二)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自主搬迁等其他安置方式。
补助标准
住房补助由新建(购)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复垦补助两部分组成。旧房拆除复垦补助是指,搬迁农户拆除旧房并复垦、原宅基地由村集体收 回后领取的补助。
住房补助按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户籍人口(户籍人口数以2015年12月31日止所在地户籍人口为准)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易地扶贫搬迁户在中心村(含小组团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的,人均2.5万元。(其中建新人均补助1.2万元、旧房拆除复垦人均补助1.3万元);
2.易地扶贫搬迁户在集镇(含撤并乡镇)实现安置的,人均补助2.8万元(其中建新人均补助1.5万元、旧房拆除复垦人均补助1.3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户自愿进县城(含市中心城区)的,人均补助3.1万元(其中建新人均补助1.8万元、旧房拆除复垦人均补助1.3万元);
4.同步搬迁的临界贫困户自愿进入中心村(含小组团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安置的,人均补助2.1万元(其中建新人均补助0.8万元、旧房拆除复垦人均补助1.3万元);
5.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自愿进入中心村(含小组团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建新户均补助2万元、旧房拆除复垦人均补助1.3万元。
四、购房价格
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房价目前是按12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测算,而非最终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将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价格为准,最终据实分户结算后进行找补。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土建工程及屋面防水工程(含基础、主体、内外墙、西瓦及屋面防水);②安装工程(水电、进户门、外窗及避雷设施);③外墙装饰工程(含1米外墙砖及外墙涂料);④规划、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⑤营业税、企业税及其他税;⑥用地及其他成本(散水、明沟及青苗林木)。
五、预购房定金
为确保安置点房屋户数统计准确,防止安置点竣工后产生房屋空置的现象,经安置点所在地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预购房户按贫困户属性,缴纳一定的预购房款定金,以确保后期安置点房屋不空置。
特此说明
巴中市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