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地铁10号线文昌路电力隧道施工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2月20日,文昌路(进厂路口至新安大道口)半幅施工,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往新安大道方向)单向交通。行人、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该施工路段双向通行。 二、施工期间,需经文昌路由北向南的机动车,按照交通导向标志的提示,可经新安大道、武侯大道绕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交通标志,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组织管控措施。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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