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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诗人曾经说过,在现实中我们永远猜不出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事。我想,就算是最伟大的预言家也不敢百分百肯定未来的事,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当年夜深人静时分还动不动就发神经般念诗的那个呆瓜,谁会想到他现在竟然卖孕妇装?更没有人会想到就他那憨样,也找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想当年,他对着麻竿一样的向玫百般出击,文的武的全使上,结果临到毕业也没能拈到人家一根手指头呢!而包括当年素有“风流才子”之称的我在内,留守本市的三大魔头,如今都他妈光棍一条!你说这都算什么呀!所以有时候我想,人活在世也就那么回事,没有必要太刻意要求自己干吗干吗,今朝有酒今朝醉未必不是什么好事。当年不要脸的经典名言确实堪称一绝:今夜有妞今夜爽,明朝阳痿明朝事。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尽管以前我不是很赞成他的观点,认为男人就应该负起责任,不能过分游戏人间,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他的话也有一定道理,虽然可能是歪理。或许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堕落,而没有理由再抱残守缺所谓的道德?老实说,在认识程圆与之前,我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走出这么一步棋来。但既然已经如此,我能做的,也许就是顺其自然了。
其实我一直都是男女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先前和我住在一起的是一个叫杨茵的女孩,不过没有住多久就搬走了。她妈说和男的住在一起总是不太好,结果就搬到一个拐了几道弯才算到的亲戚家里去了。其实杨茵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和她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到后来我甚至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了她。只可惜现实中总有太多的事情让人意料不到,所以阴差阳错的搅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还是处于一种说不清楚的境地。虽然现在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怎么联络了,但我总觉得我们不会就这样结束。
杨茵搬走没有多久,又搬来了一个女的,叫傅君,20来岁。和杨茵一样,她也是通过房屋中介所来的。因为我曾经在某房屋中介所登过记。这年头,想租房子的人实在太多了,只要有房子,不愁租不出去。更何况我住的这个地方又是在市中心,楼下就是步行街,房租也不是很贵。而且我住的也比较久了,跟房东很熟,房租是一月一交。条件自然很不错。记得那段时间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但我坚决男女合租。其实不是因为我好色,有什么非分之想,主要是刚毕业那阵,我和一个男同事住一起,两个男的,都不愿收拾,房子脏得实在是恶心,而且那人喜欢喝酒,经常一群狐朋狗友聚到一起,通宵达旦地又喝又闹,搅得我根本无法睡觉,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自然不想再往身上泼脏水。
不过,令我始料不及的是,傅君搬来两个星期之后,她又有一个朋友搬来和她一起住,也是女的,姓林,已经30来岁了,据说是离了婚的,就在楼下步行街里的某商场上班;姓林的搬来两个星期之后,又来她们一个朋友,还是女的,姓岳,也是30岁了。她们就住在一个房间,三张床摆得满满当当的,真有点像难民营。
于是我的新苦难史又拉开了帷幕。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每天晚上都叽叽喳喳地闹个不休,好像从不知疲倦似的。更要命的是,她们也真能吃,而且是不分时候的,有时都夜里十一、二点了,还在煮稀饭吃;泡个鸟泡菜,害得满屋子都是泡菜的气味。还有,她们的朋友、亲戚好像更多,男的,女的,老的,小的,全都来得不亦乐乎。直把我吓得目瞪口呆:妈呀,就租这鸟房子,还好意思让那么多亲戚经常来串门!而我也觉得自己越来越他妈的市井,越来越他妈的像土包子了!
可气的是胖子和黑鬼这两鸟人还经常取笑我,说我生活在乱花丛中,当心迷了眼!我靠!想我何等人物,当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拈身!更不要说就这些角色!
我发现自从程圆到我这里住之后,傅君她们几个的眼神就变得有点怪怪的了。这也难怪嘛,毕竟我以前是很少带女的回来过,更不要说还留着过夜了。她们也许会说,耶,这家伙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噢!平时斯斯文文的,不动一点声色,想不到……想到这些,我就更加哭笑不得。其实,我和程圆又有什么来着?我连她的手都没有碰过。老实说,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如此好的定力。真他妈和柳下惠有得一拼。不过,让我觉得有一点不自在的是,这几天有个据说是程圆高中同学的家伙老是约她出去,而且晚上都是很迟才回来。每次起来给她开门,看到那家伙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在想,我他妈都变得什么了我?慈善家?收留无家可归之人的慈善家?!我靠!愤愤不平之下,有时真想他妈一不做二不休把她上了算了。可我始终还是对她很客气,客气得连我都觉得奇怪,到后来我连房门的钥匙都给了她一套。
我真的像中了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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