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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生命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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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巴州区一男子杀死自己的女儿和姨姐然后跳桥自杀身亡,事件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该男子最终选择自杀来解决问题,可以想象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内心的绝望与无助,然而他的遭遇和所做作为并不能得到人们的谅解和同情,一走了之不但不能解决,反而把无尽的伤痛带给自己的亲人,这种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的。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珍贵的也是生命,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有办法解决,为何不能冷静地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何要走上如此极端的道路?况且还要剥夺另外两个人的生命,我们有这样的权利和资格么?毫无疑问,答案是否定的,没人有权利可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问题自己不能解决时,可以尝试寻求周围亲戚朋友甚至司法机关的的帮助,切记不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冲动是魔鬼,一旦情绪失控,很可能酿成无法弥补的惨剧。20多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葬送在自己父亲手里,真的很寒心。无论是情绪失控还是蓄谋已久,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为该男子如此残暴的行为开脱,与情与法都不能容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再让此类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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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诚可贵,亲情浓于水;如今为哪般,三死遭质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7-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嘛,这男子为了与离异的妻子争夺一点财产,居然挥刀杀戮自己的骨肉,然后畏罪自杀。可见,这对夫妻反目成仇后,实在恩断义绝到了何等地步……
    人,一个正常的人,难道就仅仅为钞票活在人世间吗?让她三分、五分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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