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时指出,制定问责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尊崇党章、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问责。要抓住“关键少数”。 有权必有责,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属犯事,领导追责,这样的制度一出来,想必对官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很大的助力。这也就督促着和警示着作为父母官的官员们一心为国办事,一心为党办事,一心为民办事。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以前老少都郎朗上口是一句话,这也就是说,作为父母官,你在其位,必须要谋其政,必须就要为老百姓做事。但是在现代的今天,很多官员都是利用自己的权利,为自己的办事,给自己行方便,所以,也致使很多的官员落马,被查处。一方面是自己的私心在作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上级领导监管不力。自己的下属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犯事,要么是不想管,相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要么就是纵容,同样犯事,互相包庇。所以,这也是致使官员犯事越来越多的一个原因,没有一个有力监管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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