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应以“质”为首 随着民警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内蒙古全区为例,命案破案率由2012年的97.26%逐年上升至2015的99.52%,10个盟市和大林公安局实现了命案全破,跃居全国第3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极大程度的保障。 破案例的提高是不是就意味着工作水平的提升,能不能用破案率的高低来衡量民警的工作能力如果太过重视排名,以名次论英雄,就不免令人担心,这会不会造成工作目标的走偏,比如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争名次、争荣誉,工作本身的意义会不会因此淡化?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公安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破案率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反映出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水平,公安工作不是一场竞技比赛,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任重道远的使命感。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自身最大程度的努力来换取民众的肯定和认可,这才是公安工作最重大的意义。 盲目地追求破案率,以破案率来衡量工作能力就会造成一系列冤假错案的产生。具体到公安、司法领域,以排名“论英雄”的政绩理念更要慎重。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中,名次思维、片面追求破案率、严令命案必破、限期破案,是重要原因之一。按理说,破案率越高,破案时间越短,所有的命案都能侦破,是公众最期盼的结果。但是,如果排名次等荣誉思维被视为更高的追求,就很难避免出现问题。呼格案、赵作海案、叔侄冤案等重特大错案的发生,都与片面追求荣誉和政绩,以及“没有条件也要上”的政绩逻辑相关。 近年来,许多城市宣布今后不再搞破案率等排名通报了,要把更多精力放到优化执法质量考核和强化民警能力素质上来。做一名好警察,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真本领,也要有过硬的工作能力。不要刻意追求排名,应该将工作重心放在为公众服务上,而不是“排名次”。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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