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2016年的七项主要任务之一作出部署,在随后召开的省市纪委全会中都进行了层层的落实,做出了具体的安排。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 县、乡党委两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将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结合起来,把群众发动起来,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形成强力震慑。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学习和遵守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继续巩固和深化制度创新成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督办。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接访、网络、电话等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受理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摸排起底。对排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问题线索逐个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抓早抓小,抓住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各级纪委要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警示诫勉,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在解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把握好时间节点,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大力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乡两级党委以及部门纪检组织,一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将防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坚决查处和杜绝不正之风,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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