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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葫芦僧判葫芦案,恳请网友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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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重来不相信,事实证明确实不可靠。
       下面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这件事情发生在四川省仪陇县瓦子镇,当天正逢当场,我爸在门市部前摩托车上绑饲料。一位老人不小心摔了一跤。此时,老人摔跤的地方离我家门市部大概还有5米,过了几分钟,那个老人突然就跑过来抓住摩托车,来找我爸的麻烦。而且还问我爸要几十万的赔偿费,我爷爷听到这件事,病发了。希望大家评评理,还我爸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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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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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决书连合计金额都搞错求了,看了一下合计金额490974.87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8 00:23
这是正式文件吗?关键数字都搞错了。

发表于 2016-4-18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说法曾经报道过一个案子,某人开车路过一较窄的道路,路边一老者倒地,监控还原车并未刮蹭老者,但老者以受惊吓跌倒受伤为由将司机告上法庭,最后法庭支持了老者的诉求,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8 06:56
荒唐。逢集天,五米距离之内,隔着那么多赶场的。她是被吓摔伤的,哄谁呀?用什么理由证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8 07:01
法院正式文件中连金额都乱写,更何况还有虚构事实的成分!老百姓咋相信公平与公正。事发后,摔伤方就扬言,"我法院有关系!"如此看来,竞是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8 07:08
逢集天的瓦子镇,相当拥挤的。五米的距离,隔有至少十个赶场人啊。摔伤者说不定看都沒看见摩托,哪有吓倒一说!典型的讹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8 07:25
按此案法院判决的逻辑,你爷爷是被法院的判决吓病的,去找法院要医药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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