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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配置标准及发展要求,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卫计局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起草了《广安市广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3月22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广安区卫计局。
征求意见或建议电话:0826-2222962
征求意见或建议电子邮箱:315930203@qq.com
诚恳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详细征求意见书见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4日
附件1:
广安市广安区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自然与经济状况 广安区位于川东成渝经济腹地,距重庆直辖市近百公里,西至成都市280公里,是广安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13年2月,国务院批准广安区行政区划调整,分设为现广安区和前锋区。广安区现幅员面积1028平方公里,辖31个乡镇(含2个园区)、5个街道、573个村(社区),城市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截止2014年底,全区总人口约77万人,常住人口61.45万人。城区人口约19万人,农村人口约58万人。人口出生率9.2‰,死亡率6.6‰,人口自然增长率2.6‰。201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11.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65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8729元。
卫生资源状况 市级医疗机构4所,编制床位1279张,实际开放床位1339张,执业医师468人,注册护士772人。区级以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22个,实际开放床位2134张,公立医疗机构41个,民营医疗机构10个,村卫生室575个,个体诊所91个,二级以上医院3个,卫生专业服务机构(包括计生服务中心)3个,中心卫生院4个、乡镇卫生院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在建民营医院6个(拟编制床位647张)。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2246张,实际开放床位数2685张。民营医院编制床位660张,实际开放床位788张。区级及以下共有卫生人员308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69人,常住人口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为4.3人;执业(助理)医师644人,注册护士616人。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共544人,占71.39%,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17人,占28.9%,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37人,占48.7%,卫生计生专业服务机构有大专以上学历146人,占61.8%。乡村医生676名。
居民健康状况 全区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6.76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0-5岁儿童死亡率为4.18‰。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水平稳步提高,婴儿平均体重达3309克,低出生体重率为3.6%,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55%,居民贫血患病率有所下降,城市男性下降到10.6%、女性下降到17%,农村男性下降到12.9%,女性下降到18.8%。
卫生服务情况 2014年全区儿童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近四年来传染病总发病例数为16571例,总发病率分别为:402.39/10万,448.17/10万,416.63/10万,392.26/10万,发病率居前五位的分别为肺结核病、乙肝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梅毒,无甲类传染病发生。2014年,全区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300.59万人次,其中门诊人次为293.38万人次,住院人次为13.3万人次,区级以上(含市级和民营医疗机构)住院人数9.52万人次,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人数3.78万人次,住院率为10.64%,总床位使用率91.56%。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22162万元,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5532万元,其它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6630万元。
(二)形势与挑战
1.慢病是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群众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正加剧影响全区居民身体健康,各类慢性病高发。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总体来看,恶性肿瘤为我区首要死因,死亡率187.17/10万;其次是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28.50/10万;第三是呼吸系统疾病,110.56/10万;第四是心脏病,死亡率107.08/10万;第五是伤害,死亡率53.82/10万。其中恶性肿瘤导致的死亡升高较明显,2013年至2014年从167.9/10万增长到187.17/10万。
2.医疗卫生资源开发不平衡
县级未单设中医医院,且无康复类、慢性病等专业医疗机构。10所民营医院有8所拥挤于城区,市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等大型医院均位于城区,广安城区户籍人口(居民)共计19万人、常住人口(居民)14.98万人,5个街道办事处均设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覆盖了各居民区。中心卫生院仅4所,只占总量的1/6,相比之下,乡镇的医疗资源远远落后于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开发极不平衡。
3.医疗服务水平偏低
全区无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3个。2014年群众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60.08人次,占19.99%。部分乡镇卫生院无医疗业务,难以满足群众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治理和康复理疗的服务需求。乡村医生年龄普遍较大,部分村无乡村医生,且学历低,跟师学医的多,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少,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设施设备普遍缺乏或较陈旧。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的宗旨,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调整、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促进多元化办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疗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
依法依规规划原则。规划必须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划,并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健康需求导向原则。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整合与均衡发展原则。规划应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规划依据与目标
(一)规划依据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川卫办发〔2014〕437号)、《四川省2008-2020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川卫办发〔2014〕401号)。
2.人口依据。依据市统计部门数据,广安区2014年常住人口数为61.45万人。预计到2020年,广安区的常住人口数为62.4万人。
(二)规划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较为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
(一)公共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裹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采供血、精神卫生、急救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
县办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援基层和支援民营医疗机构等任务。
县办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疗机构应积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接受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鼓励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形成补充。
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按照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提供相应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向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包括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网络医疗服务等的延伸医疗卫生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部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乡镇还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五、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及发展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地、房屋建筑、床位、人员、设备、信息等,到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一) 机构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设置
全区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划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市办公共卫生机构、区办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血站、康复专科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又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政府办医院划分为市级政府办医院、区级政府办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广安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体设置图见附件1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发展
(1)公共卫生机构
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区妇幼保健院和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快区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2017年完成整体搬迁,设置床位98张,承担原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妇幼保健人员按常住人口每万人1.8人配备。
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验室建设,改善设施条件,完善功能,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以及食品安全网络监测能力和水平,力争2016年建成为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按常住人口每万人1.1人配备。
③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全区设立1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所,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人员按每万常住人口0.9人配备。在现有乡镇(街道)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卫生综合监督等职能。乡镇卫生计生办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进一步强化现有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到2020年,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更加完善。
④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1所精神疾病专科医院。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开设精神卫生科。
⑤康复专科医疗机构。大力支持康养业发展,根据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养老与康复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建立康复医疗机构;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设康复科。
(2)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
①广安区人民医院。2017年创建成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2020年力争创建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向居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承担全区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依托区人民医院建立区急救中心,行使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急救资源职能;建设儿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肿瘤科、心脑血管科等特色专科。
②区中医医院。新建一所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床位60张,人员编制84人,力争创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巩固中医药地位,在医疗救治、预防保健、康复治疗等方面进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中医骨科”、“中医肛肠科”“中医皮肤科”“康复科”,积极参与省级、市级名中医评定,努力实现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医院。
社会办医疗机构
①民营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国务院卫生制定的医疗机构标准举办民营医院,优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的自建门诊、住院大楼的医院;原则上新设置的民营综合性医院床位数应在50张以上;专科医院要以特色专科为主,床位数应在30张以上。到2020年可在服务人口较多、辐射范围较广、离城较远的乡镇增设二级综合医院各1所,根据需要可设置儿童医院、康复医院各1所。
②个体诊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
(3)基层医疗机构
按照做强中心卫生院,完善乡镇卫生院功能,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的思路,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①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进行设置。提升花桥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管理机制,按二级综合医院进行管理,力争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完善石笋中心卫生院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创建为二级综合性医院;悦来、恒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巩固提升现有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北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原则上不再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均达80%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比例达到50%。
②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龙台、肖溪、大龙等卫生院服务能力,不断完善乡镇卫生院诊疗科目设置。在乡镇卫生院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
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到2020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
(二)重点项目和土地房屋配置
土地配置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者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2016-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土地房屋配置指标》见附表。
(四)床位配置
按照适当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保证民营医疗单位床位科学合理增长的原则,分类确定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提高病床使用率。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控制在3.3张以内,县办医院床位数1.8张以下。
1.公共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床位100张。
2.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新增床位200张,达到500张床位。区中医医院新增床位60张,编制床位60张。在建的民康医院编制床位99张、川东骨科医院编制床位100张、福康专科医院编制床位100张、广安恒德医院编制床位200张、正康医院编制床位98张,广安国丹皮肤病医院编制床位50张,同时将已建及已上报的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做精。
3.基层医疗机构。石笋中心卫生院新增床位30张,达到80张。
(五)人员配置
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招聘和引进机制,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卫生人才数量,优化卫生人才结构,不断完善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到2020年,区人民医院人员空编率低于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0%,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达到180人。区中医医院人员空编率低于2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60%,中医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00人。乡镇(中心)卫生院空编率低于1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0%,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60%。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卫计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33%,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28%。
2020年广安区卫技人员专业素质主要指标
(六)设备配置
按照分级考虑原则,对不同层次医疗机构按需配置,以当地居民卫生服务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为参考,选择配备适宜的医疗卫生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和集中使用,对新技术、新设备和大型高档精密设备共享,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总量,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配置。逐步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对应当报废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加大设备维护。加大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保证设备配置必须有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宜,每百万人口CT配置达到12.5台、MRI配置达到5.5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
广安区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计划表
(七)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100%。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将数字化和远程医疗作为医院发展的重要内容。实施区域卫生协同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协同服务和信息共享。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
建立完善卫生资源数据库。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建设卫生资源数据库,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与医保之间、医疗与药品供应之间的数据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强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和数据安全及管理。
(八)技术配置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区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支持中心卫生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注重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和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
(九)卫生经费配置
严格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卫生资源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领域倾斜,不断提高卫生资源配置效率。
六、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股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充分发挥中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上下联动
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17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四)多元发展
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五)医养结合
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护理等任务,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康复与护理,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七、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区政府建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监督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卫生、发改、财政、编制、人社、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监督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保证规划的贯彻落实。
2.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
广安区政府按照广安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区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3.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发改、财政、住建、人社、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依法批准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
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
(三)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要加强人才引进和统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卫生人才,要抓好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要促进人才在区域范围内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交流。
(四)强化监督评价
1.规范规划编制流程
在编制次规划工作中,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纲要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我区可以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
2.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标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3.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
加强对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区域卫生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建立分阶段评估机制,根据阶段评估结论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开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附件1
广安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体设置
附表
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土地房屋配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