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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你见过没?个人帮非亲非故者网络募捐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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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两会召开前不久,一则“26岁的谢同学在德国留学期间患上白血病,手术费治疗费几百万元,希望好心人出手相助”的求助信在社交媒体广为流传,短短两天时间就为当事人筹集了超过50万元的金额。

  帮“外人”网络募捐需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通过网络发布的爱心募捐或个人求助越来越多,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指出,由于个人不是慈善组织,没有公开募捐的资格,且个人募捐存在不透明、没有规范管理等情况,对财产使用也没有约束,因此慈善法草案的立法原意是不赞成个人募捐的。

  “对于网络上个人发起的募捐行为,一般分为自助和助他两类。”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说,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草案不禁止。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进行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施杰认为,目前个人直接募捐越来越盛行,一方面是这种方式容易在网络上吸引大家注意,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捐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我国有关慈善活动的规范不完善。

      募捐主体
  不赞成个人募捐,组织募捐须认定满两年
  慈善法草案明确,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阚珂说,由于公开募捐的可募集对象范围更广,资金量、支出量都很大,因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门槛更高,要求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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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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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一部恶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3-12 2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来要由红十字会来做,那才算是合法的,其他的都不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3 15:30
坚决不捐红十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3 15:31
见义勇为,非亲非故,也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16-3-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16-3-12 23:17
这个看来要由红十字会来做,那才算是合法的,其他的都不合法。

红十字会已经被某事件彻底抹黑了

发表于 2016-3-1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亟待规范,否则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募捐,真假难辨。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3-1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无耻,没有见过这种无耻。
      他们的目的不是阻止一般意义上的为民募捐活动,而是为了阻止那些有影响力的公民维权人士为那些不知名的受打压的人开展的募捐和伸张正义的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6-3-1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真的流氓 发表于 2016-3-14 14:59
我觉得这个亟待规范,否则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募捐,真假难辨。

我也觉得,一周见一次都算少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3-1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你好 发表于 2016-3-14 15:12
见过无耻,没有见过这种无耻。
      他们的目的不是阻止一般意义上的为民募捐活动,而是为了阻止那 ...

这个怎么说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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