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出狱两个多月,少年犯再杀人
11岁的盈盈,是广州番禺区韦大小学五年级学生,1月18日午休后从家返校途中,惨遭奸杀。10小时后,犯罪嫌疑人韦某重返现场看热闹被抓。
年仅19岁的韦某,历史触目惊心:2010年他在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未满14周岁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他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他减刑释放后到了广州番禹区,约莫两个多月,再犯命案!
韦某称,当时他骑自行车途经某桥底,见盈盈独自一人行走,便起了歹心,捂住其口鼻拖到偏僻处性侵,后将其杀害并逃离现场。
>>网友热议:如何处理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行隐山人:未成年人犯罪应按照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区分,部分轻罪或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可以不追究或轻判,但是主观故意的恶行,应与成年人同等对待。
@绿萝花: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但不应保护他们的违法行为,如对他人施暴等。否则,法律将成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保护伞”,为他们开脱罪责,让一些失足未成年人心存侥幸,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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