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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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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减刑出狱两个多月,少年犯再杀人
嫌疑韦某1.jpg
11岁的盈盈,是广州番禺区韦大小学五年级学生,1月18日午休后从家返校途中,惨遭奸杀。10小时后,犯罪嫌疑人韦某重返现场看热闹被抓。
受害女童.jpg
年仅19岁的韦某,历史触目惊心:2010年他在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未满14周岁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他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他减刑释放后到了广州番禹区,约莫两个多月,再犯命案!

韦某称,当时他骑自行车途经某桥底,见盈盈独自一人行走,便起了歹心,捂住其口鼻拖到偏僻处性侵,后将其杀害并逃离现场。

>>网友热议:如何处理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行隐山人:未成年人犯罪应按照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区分,部分轻罪或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可以不追究或轻判,但是主观故意的恶行,应与成年人同等对待。

@绿萝花: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但不应保护他们的违法行为,如对他人施暴等。否则,法律将成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保护伞”,为他们开脱罪责,让一些失足未成年人心存侥幸,一错再错。


◆相关新闻:开水泼顾客的服务员还记得吗?女顾客全身1/4被烫伤,法院认为他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BUT!事发时他未满18周岁,被心理医生认为有“青少年情绪障碍”。最终,火锅店支付40万医疗费,他一分钱没赔,向受害者鞠躬说了声“对不起”,判了1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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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1
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3
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4
犯错就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5
现在不知道是什么社会啊,杀人杀多少够死行,贪多少够死行,骗子骗多少够死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6
不杀此人、不足以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7
中国法律不完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7
在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力度时,个人认为对于这种重犯或者屡犯的人,在量刑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服刑期间应该加强劳教制度,纠正他们扭曲的人生价值观念。其实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所造成的,我们应该首先从家庭教育抓起,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辅助共同作用,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三观,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的惨案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8
政府何其懒政,此类事情一再发生,却无任何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49
40万就搞定了,现在是明码标价了,那要是不要那40万,又怎么判呢?一句对不起值40万。发大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0
这些人渣往死里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0
去NMD未成年人保护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1
恶魔跟年龄无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2
这样的人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3
凌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4
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应该被保护,违法犯罪必须严惩,不然就是一儿再,再儿三,这种事大家都知道的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5
这个社会人渣就不应该再让他活下去了!必须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5
这种人不论大小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7
这种人渣,举国公愤 不能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7
就是尼玛在毁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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