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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成都“路霸游击队”曝光:四处划地乱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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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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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收费“差别对待” 开出万城物业正规发票

记者看到,龙华阳光小区与一家酒楼中间、一楼商铺门前是一个狭长空地,现在画出了崭新的白线,分出了38个标准车位。而据业主陆先生说,元旦前这里并没有停车位线。

在龙阳街北口,新建了一个简易的岗亭,两个约50岁的收费员,一男一女正在引导车辆停放。

看到有车辆进来,男子在一张纸上写下停放的时间,然后插在车门把上。而有车离开,中年女子就会上前收费。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他们收费的模式与此前被曝光的火车南站广场乱收费的一模一样,而且收费“差别对待”,停放时间几乎一样的两辆车,一个收8元,一个收5元,价格可以讨价还价。

记者以询问停车价格为由,从女收费员口中得知,这个露天停车场可以临停,也可以包月,包月300元,并强调“绝对是正规的,要发票有发票”,女收费员还主动拿出了一叠发票给记者看。通过一位停车车主索要的发票,记者证实,这正是此前在火车南站广场乱收费的万城物业以自己的名义在这里收费,经地税局网站查询,这确实是万城物业的正规发票。

疑团1

神秘男子现身:“停车场收费有合同”

“这以前不收费的,为什么突然要收费了?”记者询问。中年女子说,以前不收,现在要收了。

“是哪家物业公司收的?”面对记者的问题,女子只回答说:“旁边的物业。”并指着一旁的小区,刻意回避说出万城物业。

记者向该路段周围三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一求证,三家都不是万城物业,也均否认收费一事。

在现场调查时,有业主打电话报警。听闻风声后,男收费员突然不见了。当着派出所民警和交警的面,女收费员一度试图离开,被执法人员阻止。

“谁让你们在这里收费的?请把你们的老板叫出来。”面对询问,女收费员做出拨打电话的样子回答说,“我马上打电话叫过来。”但她翻了一遍又一遍通讯录,也没打出电话。其间,有人打进电话,她没有接而是直接挂掉。

半个小时后,一个神秘的段姓男子出现了。段姓男子表示,他是万城物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停车收费是与龙华阳光小区物业签了合同的,属于正规合法经营。”该男子理直气壮,带来了一份合同。记者首次真正接触到了万城物业。

疑团2

圈占地疑为小区消防通道
万城相关人士称“不清楚”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的辖区交警分局民警说,所圈的这块停车收费的地方,到底该谁管,到底能不能收钱,就要搞清楚它的性质。如果是红线外,就属于公共资源,交警部门会依法规范管理,并由交投部门划定区域,占道停车统一由交投管理,所得收入上交国库。如果是红线内,可能属于具体的小区图纸内,属于小区业主就由小区物业管理。

而突然赶来的段姓男子主动出示了合同,表明在这里收费,绝对“合法而且有手续”。根据段姓男子提供的合同,这是一份露天停车场租赁合同,是万城物业和该小区的成都合智合力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段姓男子说,合同说明得很清楚,圈的这块地“应该是红线内”,是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租赁给万城物业的。

很快,有不少业主闻讯赶了过来,并告诉记者圈占的这个区域,是小区的消防通道。记者查看现场发现,在这块地中间位置,的确有一个铁门通道。

交警随后找到合智合力物业公司在该小区的办公室,要求查看规划图纸确认,并电话联系了该物业公司李姓经理。而这位李经理以图纸在开发商那里,过了很多年不好找和周末联系不到人为由,没有明确圈地收费的区域究竟是什么使用性质。

对此,段姓男子先说,该合同是他和物业公司李经理签订的,随后,又改口称是公司的“小胡”签订的。记者从合同中证实,段口中的“小胡”正是万城物业的法人代表。但对于这块区域属于什么性质,段姓男子表示说不清楚。

昨日记者联系成都交投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但由于是周末,交投工作人员并未前来。在交警和派出所民警赶来调查后,段姓男子最后表示,马上先撤走岗亭和收费员,并向一位车主承诺,包月的钱会全退。

疑团3

记者实地查访
未找到万城物业工商登记地址

火车南站广场收费,相关人员一躲了之,而这次红牌楼再圈地收停车费,这家万城物业的人手拿合同,不再回避相关调查,更显得这家物业公司神秘。当记者询问段姓男子万城物业在哪儿办公时,他不愿作答。

记者查询成都信用网发现,万城物业成立于2010年05月12日,注册资金50万元。最初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经纪;水电安装维修。记者注意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在2015年3月23日发生过变更,增加了“停车场管理”一栏。

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是武侯区高升桥路26号附30号3幢1-2楼,记者前往核实发现,高升桥26号是广福桥汽配城,但询问了汽配城多位保安和业主,都没有找到该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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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 18:04
新都锦绣香城进去一下起价1O元,安装一台洗衣机工钱十元,这它妈太黑了,还有没有王法,物价局吃屎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 18:04
谁给了私人物业公司霸占公共资源进行行政收费的权利?街道办,区政府,城管,交管,工商,物价,税务,派出所都干嘛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 18:21
天朝奇葩的制度,还鼓励人民生2胎,我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 20:21
两年前在南站就有类似,我将情况以短信发给手机报,结果没有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 20:44
'记者好!

发表于 2016-1-12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49.x 发表于 2016-1-11 18:04
谁给了私人物业公司霸占公共资源进行行政收费的权利?街道办,区政府,城管,交管,工商,物价,税务,派出 ...

同问!

究竟是些什么霸圈地就收费?为什么不清理不整治?

发表于 2016-1-12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里,民法是这么说的。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招新的物业公司过来,在新旧物业公司交替之际,原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至于开发商那一层。。。。有点乱。
看看民法上物权法那块。

发表于 2016-1-1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104.9.x 发表于 2016-1-11 18:21
天朝奇葩的制度,还鼓励人民生2胎,我笑了

你敢这样乱说呀,我们国家天生就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lol

发表于 2016-1-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丛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 17:16
这些事政府参与了叫不要脸!没参与也是失职!民生好转无望将把国民推向政府对立面,其后果,执政党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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