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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成都建立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本周四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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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11月02日 17:32:25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董焦 编辑:徐佳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日讯(记者 董焦)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发改委定于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成都市九天国际大酒店(地址:武侯区高攀东路6号7楼会议室)召开成都市建立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据悉,该听证会听证项目为成都市建立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该方案实施范围将包括成都市中心城区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气户。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具体阶梯气量方案共有两种。
  方案一:第一阶梯气量为0-400 m3/户表·年,有80%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气量401-659m3/户表·年,有15%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气量659 m3/户表·年以上,有5%的用户在此范围内。
  方案二:第一阶梯气量为0-420 m3/户表·年,有82%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气量421-660m3/户表·年,有13%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气量660 m3/户表·年以上,有5%的用户在此范围内。
  据悉,此次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基础气价不作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第二、第三阶梯气价分别按文件规定的1:1.2、1:1.5的比例确定,即: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气价分别为1.89元/m3、2.27元/m3、2.84元/m3。
  该方案表明,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文件规定气价水平与第一阶梯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即价格为2.08元/ m3。
  同时,阶梯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气户,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请增加气量65 m3/户表·年。
  据了解,参加该听证会的人员将包括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专家学者及部分成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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