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6044|评论: 105

90后新生代城管真诚求教网友:请大家教我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城管?不受小贩的嘲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新城管,也是一名刚毕业一年的大学本科生,今年一月份参加当地考试成为了城管大军中的一员,上班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这大半年我天天都在做城管的工作,我自问我对得起做城管所拿的薪水,但是我总能在网上看到一片来自网友对城管谩骂和不信任。今年我有两位同事因为和小贩引起了争执所以被挨揍了,满脸满地都是血,作为他的同事我们觉得我们没有做错,但是无奈小贩却无故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此事不了了之。身为城管,我知道城管就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容貌,中国法律有过明文规定,不应该在路边搞地摊,就像中国法律告诉我们不能够偷东西一样,我们正常的履行我们的职责,却总是被无故得到了一片谩骂,今天只不过是想发发帖而已,我有些问题想跟你们探讨:

  1、中国到底是法大还是情大,小贩的确是犯法的,因为他们私自摆放地摊,我很纳闷,明明他们是错的,但是却总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这是为什么?就因为他们穷?就因为他们身世可怜?就因为他们也许来自外地,无父无母所以容易得到别人的同情?所以就支持他们?他们既然如此,为什么同样是不遵守法律,同样是穷和可怜,对于那些小偷包括杀人的,强奸和抢劫的,是不是也能被得到理解?从而可以得到法律的宽容?然后一笑而过?你们认为呢?

  2、我们经常上门会碰到这种情况,我们一开始都是好声好气的说话的:你好,你这个地摊不能摆在这里,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赶快撤了吧。每次我好声好气的说话,他们都当我不存在,依然在那里该吆喝就吆喝,我在说,他还是对我看了看继续去摆摊,感觉很轻视我的样子。但是我们的同事,老城管,每次都是很凶的跟他们说话:给你们三分钟,立马撤,这里不准摆摊,否则没收你们全部的东西。然后瞬间那些小贩就点头哈腰的撤走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对小贩们说着你好,请把你的地摊收走,背后也被同事们说过好几次了,他们觉得我性子太糯,我从事城管一来一直觉得我要用文明用语礼貌对人,可是换来的确实小贩们对我的白眼和不尊重,我真的很伤心,我总看到有人上网说城管太凶残,太残暴,不把小贩当人看,可是我在执行的时候,他们可曾考虑过我的感受?我真的很伤心,我觉得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够利用可怜就逃避一切,你们说我这种情况,我能够怎么办?

  我现在能够想到了也就这两个问题,你们认为小贩是人,摆地摊是因为穷要赚钱,所以不能够这么对他们,但是城管也是人,我们也在履行我们的职责,能不能请他们在面对我们的时候,就应该先学会什么叫做尊重呢?每个人都有底线,不是随便回答一个穷就是天理好吗?人民警察抓小偷得到的全是美名,夸赞警察效率高。可是我们城管抓小贩,就被骂做残忍,没人性。都是上班要做的事情,都是在做着自己的分内事,但是一个得到了全世界的赞扬,一个获得了臭名远扬的机会。我虽然阅历还不够,但是我知道我做一份工作就要对得起我所拿到的薪水,我只想好好的上班,但是我要好好的工作就要控制小摊贩,我要控制小摊贩就要警告小贩不能摆摊,但是我至今碰到的小贩90%都是不听话的甚至有的还会粗鲁的对我,甚至有的根本就觉得我好欺负,脸上的表情都根本是嘲笑我,那请大家说一说,我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以上全都是我从事城管以来的心得,我知道我还很嫩,如果你们想骂我请不要谩骂,谢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0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10-2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你一个人是改变不了的......

发表于 2015-10-26 0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建议你回去好好看看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看看哪里规定摆地摊是犯法的,就你这种智商还考的上公务员,说实话,你还真对不起你那份薪水。

发表于 2015-10-2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混淆小偷与小贩,违法情节与性质、危害后果都不一样,不能类比。现在普通行政执法案办理中,提倡文明执法,教育优先,当其不听劝告后,可依法采取措施,并视频记录执法过程,一个词儿形容:笑面虎。要改观,可收集整理典型案例视频进行宣传,获取公众对依法管理的认同,当然,对当事人面部打码即可。

发表于 2015-10-2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和小商贩的关系就是矛和盾的关系,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

发表于 2015-10-26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贩不等于小偷,更不能和强奸、杀人犯划等号,小贩是通过自己劳动所得。年轻人你不懂社会、不懂劳动人民的伟大。

发表于 2015-10-2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位思考

发表于 2015-10-2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法”,挤压了别人的生存空间,没有他们,你就失业了,不需要城管

发表于 2015-10-2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是摆地摊也没有必要干这个几把活

发表于 2015-10-2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国家本身就定义不明确,一方面让大家自己创业,另一方面又不能给这些人一定的方式帮助,市场需求也在,所以出现地摊商贩,也因此城管出现!

发表于 2015-10-2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行当都会有素质高低之分!地摊也并非都是不讲道理的人,只要你做好自己就行!

发表于 2015-10-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你的地摊收走,背后也被同事们说过好几次了,他们觉得我性子太糯',这句话说明你的同事还是很凶残的,大家支持城管规范城市环境,也看到你们在执法素质上的改善,但城管里面确实也混杂着很多没文化没素质的地痞流氓,欺负小摊小贩也是事实,过去这么多年凶残惯了,在市民心中形成打砸抢的固有形象,要改变大家的看法,要走的路还很远。总之,不管小贩怎样,法律都没哪条说你们可以打砸抢小贩,只要你们干了这样的事,被骂就正常了,不管小贩怎么对你们,执法者要起到榜样作用,文明执法

发表于 2015-10-26 1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这水平,只能当城管。摆摊哪里犯法了?用自己的劳动挣钱养活自己及家人,有的人可能这个摊就是一家人的经济来源。犯啥法?你对不起你老汉、老妈送你读书。如果我的儿子去当城管,我砍了他喂猪。

发表于 2015-10-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做一名合格城管呀?那就白天睡觉,晚上出来上班了。

发表于 2015-10-26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及一哈:
《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NO:SC112521)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置集贸市场及停车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条和第十五条二款、第二十九条二款规定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违法个人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和经营者可以并处20000元以
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发表于 2015-10-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发的好,也有撸主所求答案,就是学习听从目前德阳市政府,市委,你上师马龙静的指挥,的话和意思,包你娃十年后座上头把位置,任一把手,
当然,市区文庙广场,南街,堰塘坝违法收费菜市场,你要坚决听从上师的话,不要任性去一个人去公正执法,平时你装睡,装神,和小商贩打成一片,用群众路线教育自己,包你小子三五年后爬到市委座主要位置。
楼上有个别屌丝就不要放毒好不好?认清形式,走群众路线,以群众为主要思想目的捞钱,权民大家盛世太平。。
以文庙,堰塘坝为榜样准没错。

发表于 2015-10-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城市的容貌不能太乱    有些事需要换位思考

发表于 2015-10-2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趁年轻找技术活儿干,这个社会需要技术。城管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学管理也不是干这个职业,这是执法,不是管理和协调,说这些好听的都是自我粉饰。【易经】从伏羲算起7000年了,科学不断的证明她的科学性,不要还是迷信一词定义,百度一下台湾曾仕强教授曾经在“百家讲坛”视频【易经的奥秘】,看一下,比你的大学知识实用。

发表于 2015-10-2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紀輕輕的,還是找個正經事幹吧:)

发表于 2015-10-2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 。。。。。。。  还是算了吧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