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施行,到现在已6年,对产品标准、包装、进口食品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而且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对推进食品安全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成都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知名律师阳运逵,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陈铸,面对记者采访,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老法”,谈出专业律师的观点。
“10月1日,我们将迎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又有了更大的完善,不仅是主体责任方面还是社会共治方面,以及网络食品销售都进行了专条的规定,比原有的老法在内容上更加丰富,条款数量上也增加了几十条”陈铸说。
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们也参与了对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积极宣传,因为食品安全涉及的方面广泛,新食品安全法在操作中还需要作进一步更加明确化。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急需对新法有详细解释的出台。
新食品安全法对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得比较详细。在加强社会共治是一大亮点。“律师所日常也在为政府行政部门作法律顾问,对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提供服务,政府部门在大的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会征求律师的建议,并提出我们的意见供参考。”
“我认为,企业在一段时间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是首要的。从管理层到基层一线员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在思想上提高了,才能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去按照标准要求执行”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陈铸说。现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已非常强了,发现问题会投诉举报,但是自身在生活中,消费环节对一些基本知识的了解掌握还比较欠缺。来源于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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