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诺水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麻辣社区”网友反映“‘美女梳头’在哭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该问哪个部门的责? ” 的
情况说明
2009年5月10日,四川省“麻辣社区”论坛一网友(普通百姓)在“时政讨论区—群众呼声”以“‘美女梳头’在哭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该问哪个部门的责? ”发贴反映我镇诺水河景区 “美女梳头”景点修建加油站一事,经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诺水河风景区楼子加油点于2006年8月25日和8月30日分别经巴中市经济委员会和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巴市经发〔2006〕30号)、(通经商发〔2006〕139号)在诺水河镇(原楼子街道附近)进行建设。2007年9月13日,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8风诺市第001号)建设单位(个人):范正洪,建设项目名称:通江县诺水河镇楼子加油点,建设位置:楼子钾肥厂,建筑面积:配套用房60平方米,加油棚230平方米。2008年3月25日通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建设用地批准书》(通江(县)[2008]国土资国字第62号),用地单位名称为:范正洪,建设项目名称为:诺水河镇楼子加油点,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为:通土挂2007—2—02,规划用地面积137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25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取得方式为:出让。批准的建设工期为:自2008年3月—2008年12月,土地出让年期为40年。在2008年3月10日通江县城镇勘测规划设计室出了《通江县诺水河镇楼子加油点规划平面布置图》后,该工程开工建设。
附:“麻辣社区—时政讨论区—群众呼声”:“‘美女梳头’在哭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该问哪个部门的责? ”原文
特此说明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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