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号提的新车,提车时,由于车牌未下来,说后面快递过来,南充车管所2015年8月17日就打了一张临时车牌放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2015年8月20号晚上收到快递来的车牌,由于人在外面办事,本想晚上回家用工具装上去。就在回家的路上白塔路口,营山交警五中队让停车检查,于是,当时人就将车靠边积极配合他们,拿行驶证,驾驶证,临时车牌给他们看,并给他们说后备箱有车牌,晚上才收到,由于没工具未及时装上去,正要回家装。可是交警直接告诉我说,未悬挂号牌,需罚款200元,且扣驾驶证12分。让我们2015年8月21日直接去交警处理。
1、 我想问有关部门,是否有通知,有规定,临时车牌在有效期内,见车牌,临时车牌就立刻无效 ?另外,是否有规定见车牌,一分钟都不能耽误必须装上去?
2、临时车牌是否是号牌?车内前挡风玻璃处放置的临时车牌,是否是号牌?
3、临时车牌的有效期是起什么作用?
我当事人,真没弄明白,具体违法在哪?就这样无缘无故的驾驶证被暂扣了,还是说,交警执法大于天,像我们这些平民就只有交罚款。我希望有关管理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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