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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发生在“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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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在“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下的罪恶
  中国林科院的院长是张守攻,在他主持林科院工作的任期内,北京林业印刷厂作为中国林科院的经济实体,在经过五年半(2003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 31日)的承包经营,在厂房、机器设备、正式职工除了奖金以外的所有福利待遇全部由国家承担的优厚条件下,在受到四十五万五千元的减免任务,并且,连年受到科信所领导的夸奖表扬的情况下,不但连年完不成承包额,还欠下了一百二十二万元的债务。机器、设备被法院强制拍卖,企业被迫停产两年零八个月。交还给国 家的北京林业印刷厂,厂房空、车间空、仓库空、柜子空,四大皆空。为了掩盖渎职侵权犯罪事实,张守攻主持院长办公会,通过了两份造假审计报告,以正常亏损盖棺论定,以工作失误开脱责任。上千万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张守攻、陈幸良、李智勇等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换来了全国文明单位的金字招牌。这是宪法、法律的悲哀,以下照片向全世界有良知的公民揭示发生在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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