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448|评论: 6

[群众呼声] 苟占芳律师普法专栏(2)——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9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工伤保险一览表

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苟占芳律师办理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案件多年,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相关数据、广安市工伤认定相关规定以及自己的办案经验,修改制定了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广安市人社局工伤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了相似表格,但没对外公布)。现将此表发布到论坛。供大家参考使用(此表制定于2014年,有些数据需要另外更新)。

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7-1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应该如何计算,工作性质是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靠自己 发表于 2015-7-10 11:59
请问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应该如何计算,工作性质是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靠自己 发表于 2015-7-10 11:59
请问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应该如何计算,工作性质是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7:28
你是方坪那个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