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备注:平昌民政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关于“请平昌县民政局核实后回复”一贴的回复,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云台镇老关庙社区低保有关问题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象不准确的问题。2014年12月,我局建立启用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并与财政、公安、地税、国税、社保、房管、国企、卫生、住房公积金等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2015年1月和4月,我们通过该信息系统对全县在册低保家庭中在职工作人员、领取养老金、购买私家车、购买门市、经商、死亡人员、拥有两套及上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等8类对象进行清理整治,截止4月底,我局清退了老关庙社区有私家车、经商等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20户69人。 二、关于人户分离的问题。2015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分散年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家外出半年以上或本人不在户籍地生活,人户分离一年以上、无法核实其收入的家庭,整户不得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监察局《关于从严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县监察局、民政局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了6个清理检查组,对所有民政对象开展清理整治,目前,该项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您反映“户籍在老关庙区,人已离开3年或3年以上的最低有5家”的问题,在本次清理检查中一经查实,我局将按规定坚决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关于低保动态管理的问题。根据《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6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350元/月.人(即:城市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350元的才能享受城市低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2220元/年.人(即:农村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2220元的才能享受农村低保)。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凡通过救助后其收入超过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必须予以清退,凡家庭收入低于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后,按照“四审四公示”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对违规纳入的“人情保”、“关系保”和“土政策保”,在本次民政对象清理检查中将严格予以清退,确保动态管理之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236942。
平昌县民政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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