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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叙永县卫生计生局事业单位招聘111人 7月6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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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叙永县2015年公开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或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岗位见附件。
报考者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日2015年7月7日);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考生请于2015年7月6日至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叙永县卫生计生局6楼会议室(叙永镇平安大道23号妇幼保健院侧面6楼)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
(5)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叙永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6)考生在报名时提供《叙永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一式2份。
(7)几类应聘人员具备规定的手续,见公告。
本次招聘不参加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截止报名结束时,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则该岗位所有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考核:
(1)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
(2)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3)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4)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六周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点击下载>>>
1.叙永县卫生计生局直接考核岗位表.xls
2.叙永县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叙永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链接:http://sc.offcn.com/html/2015/06/45456.html?wt.mc_id=lr10692
原标题:叙永县卫生计生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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