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深入报道《党风廉政建设下民意“表决器”》,介绍了四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经验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四川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 当前,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是老百姓非常关心和热议的话题,假如政府各项工作没有及时公开和征求群众意见,这不免会让群众产生各种猜忌,这既不利于工作推进,也不利于稳定干群关系。四川省纪委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既客观又规避了自我监督的尴尬局面。 社会评价机制充当了群众一把尺子,让群众参与,让人民监督,衡量各级党委开展的工作。通过社会评价由群众给党委政府打分,这等于将群众监督增添了“眼睛”,促进作风改进的“鞭子”,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这更要求各级党政干部要坚持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从以群众满意着手推动作风转变,深入了解民众诉求,进而消除干群交流的障碍,保证民意畅通,从而拉近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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