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法律,没男女之别
没想到,成都“暴打女司机”事件这样一个不是新闻的新闻居然有后续。
昨天打人者车辆行驶记录仪内容公布,显示被打女司机之前有违法变道和互相追逐、别车的行为。因此从昨晚开始,这条新闻下面的跟帖中,不少人开始为男司机的出手叫好,直接的理由是,女司机野蛮变道在前,男司机的孩子受到惊吓,因此追打有理。同时,网友人肉出来更多女司机之前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等所谓“劣迹”,讨论很快充满天下苦劣质女司机久矣,牺牲男司机一个,幸福千万家的种种感怀。
不料此信息一出,舆论从一风倒指责男司机,转而喊打得好了!
诚然,如果女司机不存在屡次违背交法变道的行为,男司机对一个女人大打出手,显然是有违道德底线的。男人在生理上强于女子,如果恃强凌弱那就是混蛋了。且不说,怜香惜玉啥的,起码该对女士礼让三分,学习一把泰坦尼克号上的绅士风度不是?况且,都是在替乘客服务,只要那女司机不是故意捣乱,俺觉得都可以不予计较,一笑了之,高声喊:妹子注意安全!
可是,从调阅行车记录看,那女司机似乎故意为之,以频频变道去惊吓男司机,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今日女司机说,她经常如此,毫无问题,仿佛交法是杞人忧天了。男女司机手里都握着一车乘客的生命,能够无视法规去冒险吗?
网民是理性的,绝大多数转向,表明人心不可欺,天理人心不宽宥女山猫二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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