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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462|评论: 20

[讨论]最近国家出台买养老保险,有些政府机关为何多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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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在通江,今年钱一段时间国家出台了城镇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满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买养老保险,为何通江县劳动局的一些同志为什么要多收1000元的手续费一些相关的政策上面也没有说要上交这一笔费用,按国家出台的首付是20000元,为什么要叫23000不等,你们这些拿国家俸禄的公务员和禽兽有什么分别,你们的行为就是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利用你们手中的权利向人民敲诈,这种行为是非常的可耻,同时也给我们政府丢人摸黑,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也不能把你们这些害群之马怎么样,我只希望我们的仲彬书记能看到,希望广大群众检举。{通江县劳动局陈建军等人,希望纪检部门介入,给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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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保险政策原文在哪?最近通江这个很火爆!不亚于发生地震,知情人说说这个政策的来龙去脉?

发表于 2009-3-2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采油路过............

发表于 2009-3-2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国家给老百姓这么好的政策,为何通江的父母官没有给你的子民们方便?比如多设窗口,拿到社区办理,等等。我看这几天把门槛抬高,就是看人多了,怕麻烦,这不诚心害你的子民吗?通江的官老爷们,给你的子民们多干点好事吧,让通江人们记得你们的好,这可是国家给老百姓的好处,不可能就叫你们给断了!!!!!!

发表于 2009-3-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之魂网友:

   感谢您对通江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通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既没有陈建军这个人,也没有干部职工多收1000元的手续费。如有此事,请您说得详细一点,比如何人在何时何处收的?收取的何人的?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我们移交纪检机关或司法部门严处;若不是劳动保障干部,请您往县纪委或司法部门举报,以诈骗论处。

发表于 2009-3-2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之魂在2009-3-23 13:37:00的发言:
我家在通江,今年钱一段时间国家出台了城镇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满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买养老保险,为何通江县劳动局的一些同志为什么要多收1000元的手续费一些相关的政策上面也没有说要上交这一笔费用,按国家出台的首付是20000元,为什么要叫23000不等,你们这些拿国家俸禄的公务员和禽兽有什么分别,你们的行为就是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利用你们手中的权利向人民敲诈,这种行为是非常的可耻,同时也给我们政府丢人摸黑,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也不能把你们这些害群之马怎么样,我只希望我们的仲彬书记能看到,希望广大群众检举。{通江县劳动局陈建军等人,希望纪检部门介入,给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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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给我们政府摸黑。

发表于 2009-3-23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话要有证据哟!具我们了解:劳动保险系统没有叫陈建军这个人哟!若真有人多收你的钱,你可以到劳动保障局举报,或者找纪委举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发表于 2009-3-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你所说真有此事吗?通过查证社保系统确无此人,请你把事情的经过和姓啥名谁再说具体点,我相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会清查此事给你及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09-3-2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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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个混帐东西!想找打。

发表于 2009-3-2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傻”的混球,你的话好难听,别人又没有说你啥,你干嘛那么紧张呢,楼主说的也是事实,我看你也不是啥好东西。你滚远点,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你简直是个混球。我们支持楼主哈。

发表于 2009-3-24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噻!是不是真的哟?你们通江每个人才交二万元——二万三千元吗?我怎么听有的地方的朋友说他们那里要交三万八千多元人民币呢?难道各地政策不一样啥?晕了!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发表于 2009-3-2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乱发杂音,据我所知劳保局没有乱收费哟

发表于 2009-3-24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收的3、8万元哟,今日排队约上千人,上面排到县委门口对面,下面排到电影院门口,人穿街过路都有点难。
发表于 2009-3-2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以为你在外面去混了几天就在这里打胡乱说,我最恨这种人了。

发表于 2009-3-2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我来说说这件事情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之魂在2009-3-23 13:37:00的发言:
我家在通江,今年钱一段时间国家出台了城镇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满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买养老保险,为何通江县劳动局的一些同志为什么要多收1000元的手续费一些相关的政策上面也没有说要上交这一笔费用,按国家出台的首付是20000元,为什么要叫23000不等,你们这些拿国家俸禄的公务员和禽兽有什么分别,你们的行为就是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利用你们手中的权利向人民敲诈,这种行为是非常的可耻,同时也给我们政府丢人摸黑,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也不能把你们这些害群之马怎么样,我只希望我们的仲彬书记能看到,希望广大群众检举。{通江县劳动局陈建军等人,希望纪检部门介入,给百姓一个公道}

 

[em03]

发表于 2009-3-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酸,今天从早上排队到10点,劳动局的人才开始办理,中间陆续又有人钻空子,还差两三个人就该我办时,工作人员要下班吃饭了,我们剩下的二三十人怕吃饭下午又排不到前面,只好在大操场里站着等到两点半,可怜有几个老太爷那汗珠哟。。。。。。我们不忍心让他们去休息一会,帮他们看着位置,他们就是不敢离开。

前几天只一个证明就能办,很多农村的都转下来了,现在又要这样那样材料,除了人越来越多外,花钱越来越多外,农村人转了不办能再回去种田吗?

在光辉的太阳底下站了9个小时,终于可以进劳动局里面去挤了!!!!

[em01]
发表于 2009-3-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说你是吃饱了撑的,你可能还不服气,请你把政策吃透才发言好吗?谁说是解决城镇居民50以上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中老年人?你又在哪个文件上看的是首付20000元?你纯粹是三八二十一,懒得给你解释了。我可以把文件发给你,你找一个小学一年级的老师给你解释一下,把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给你说一下你再发表意见哈。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          文件

 

 

川劳社办[2008]66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具体问题的

实施意见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85)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关于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的适用范围

    ()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适用范围,为在20081231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并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以下称“超龄人员”)

    ()原厂矿、街道所属的城镇集体企业自行招用且具有原始档案依据的超龄人员,具有城镇户籍的,适用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范围。

    ()户籍所在地和原城镇集体企业所在地不一致的超龄人员,可凭档案及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曾经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超龄人员,可按照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规定重新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除上述超龄人员外,我省具有城镇户籍的其他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已离职的原职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参照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规定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

()超龄人员在2008年内自愿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按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15年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均记为O6。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当月按1 5年缴费总基数的8%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超龄人员按规定缴费参保后,其一次性缴费1 5年的缴费年限均记录于缴费当月,不向前后自然年度分摊计算。

    ()超龄人员参保后有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情形的,其审核依据、标准、办法、程序与正常参保人员一致。

    超龄人员中属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正武招工手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在当地政府实施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当地政府实施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时间晚于199241的,视同缴费年限最多计算到1992331止。

    超龄人员的知青年限和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超龄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三、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

  ()超龄人员参保后按照现行规定,即《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06]1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 7)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等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关于生活困难的超龄人员延期分次缴费

    ()属于城镇低保户的超龄人员和属于国家认定的“5·1 2汶川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的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超龄人员,按照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规定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可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初次缴纳不低于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基础上,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后续缴费协议书,申请在2年内分次缴纳剩余的养老保险费。生活困难的超龄人员参保后应按承诺履行后续缴费义务,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全额缴清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一)生活困难的超龄人员初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首先按其1 5年缴费总基数的8%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对生活困难的超龄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其缴费年限不作扣减。

  五、工作要求

  (十二)此项工作应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个别地区因客观原因未办理完毕的,可延长至2009331前办理。对在2009l3月内办理缴费参保手续的,参保时间确定为20081231,缴费基数、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与2008年参保的超龄人员一致。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发表于 2009-3-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很多公W员上通江的论坛嘛,挺  关心 百姓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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