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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对于出租车拒载 有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有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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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96515咨询 说罚款50-200元 司机停业学习48小时 不扣车! 但到我们平昌运管所就变成了 先暂扣出租车15天 罚款5000-20000元  处理意见为何相差如此之大? 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 打巴中市运管局电话5262926再次咨询 被告知他不管这事 让我打另外一个电话5207906 这个电话可能怕麻烦(直接把电话线取了) 从早到玩都是忙碌 占线...
这是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 还有部分出租车被扣到平昌运管所 就因为举报人莫须有的举报... 他们认为出租车拒载(后来调查监控 天网)出租车都把空车表寇下去了 完全是举报人乱举报 也被扣车若干天... 运管所要保障乘客的利益 那我们出租车的损失 找谁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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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时间出租车效益 差到爆 平昌还要罚款这么多 是不是想把我们普通出租车司机 逼上绝路... 整天开车都如 惊弓之鸟 生怕别人看你不爽就举报... 反正也不需要什么证据 打个电话  就能轻松关你几天车!!!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车司机 处于社会底层  这段时间效益又是很差 各种生活不易。 一次性罚款这么多 有没有想过会把人逼死? 还有司机要赔偿出租车车主的损失 每天几百块 半个月下来 又是多少钱? 以后 谁还敢来做这个职业? 特别是那些被冤枉的司机 更是一脸沮丧 面如土色 感觉生不如死! 每天累成狗 起早摸黑 才赚那么几十块 一百来块 就因为一个莫须有的举报 辛辛苦苦一个月全泡汤...  他们的家人怎么生活?他们的子女怎么无忧无虑的学习?

发表于 2015-4-2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百度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看嘛!他们是乱作为找他们赔偿,问他们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依规行政撒。支持你维权,先让他们开处罚决定书,你不要签字用手机照相再去告他们。领导要负责。

发表于 2015-4-2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全文公布: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坑骗旅客;(二)擅自暂停、终止客运经营服务,拒载旅客;(三)发车后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四)擅自变更车辆或者将旅客交他人承运;(五)堵站罢运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五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合法安装的监控设施、设备收集有关证据,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予以处理、处罚。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七)其他违法行为。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证件:(一)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拒载旅客、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的;(二)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三)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四)客货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和客运车辆的类型等级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五)客货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六)客货运输经营者、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的;(七)未经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客运包车载客运行的;(八)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未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教练员和教练车,未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的;(九)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教练员不按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监督教学活动设备的;(十)从事客车租赁经营未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请注意一定要依法取得的证据确凿才能处罚,否则就是违法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5-4-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发表于 2015-4-2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18:37
对出租车不出重拳,很难有效遏制不规范的行为。

发表于 2015-4-21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出租车不出重拳,很难有效遏制不规范的行为。说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1 07:57
你不拒载就行了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1 08:04
市民朋友们,你们拒坐黑车就行了,何必说这么多?

发表于 2015-4-2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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