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近年来不断地给自己冠以各种高尚名称,“国际大都会”、“文明城市”、“最佳......”等等,如果真能做到名副其实或者货真价实,作为本城市的居民之一,简直要骄傲一盘哦,去外省腰杆都伸得直点了三!免得总是被说成“盆地的人就是有盆地意识”。 近一两年来,成都的交通管理创出了一个“新规”,很多路口都不许非机动车逆向推行过斑马线。这一发明创造给广大的市民带来了不小的烦恼,本来一个路口一条斑马线就过去了的,现在不得不走三个路口,等三次红灯,才能到达近在眼前的对面,原本很快就疏散了的人流,无形之中就变多了,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管理现象,汽车尚可在路口调头,而非机动车反而不能,这似乎十分地不人性化!不过,给管理者倒是带来了很多的方便,指挥就简单了一点!
查遍《道法》和省市有关非机动车管理的法规,无任何一条有关的法律依据对此做出了规定。谁都知道,逆行和逆向推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推行不行,那咱们提着自行车过街呢?扛着呢?呵呵.....一定要气翻几个"文明"劝导员哦(不知是文明还是文盲)!我曾责问那些跑二排并且几乎没文化(文明)的劝导员,都说是警察说的,转身问警察,弄死都不认!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人治痕迹!仅仅是为了管理的方便,增加市民的不便也无所谓,这种方式,既不文明也不和谐。不少地方发生警群关系紧张和不该发生的事件,不正是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做得不细致、粗暴管理造成积怨太深,以及不人性的做法所致吗?这一类时间的发生值得有些部门深思、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