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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帝和御景征地拆迁还房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没有得到答复、召开两会时间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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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国土局认定只有215人享受征地、拆迁安置、我们现在知道的情况2010年10月19日那张会议纪要认定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会议决定没有公告、居民代表不是选举的、开发商找的代表不能代表拆迁户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会议决定要参加会议人员过半数通过、上面没有表决记录、是否通过还应等上级领导调查、不能作为征地、拆迁还房认定时间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管理办法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蓬安县国土局没有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剥脱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在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造成征地矛盾纠纷、行政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这当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腐败现象、有着不可告知的秘密。维护社会法治、保障我们的利益不受侵犯2015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时间大家集体上访、加QQ群2771657169商议只要大家参与费用我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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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7 13:53
你敢!

发表于 2015-2-2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意实强赞-个!

发表于 2015-2-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P:handshake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2年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2-2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法,守法,用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23 13:28
: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5-2-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俩组织“维权小组”煽动职工闹事被捕(图)
http://www.enorth.com.cn  2003-12-04 08:55



  听到逮捕决定后,杜李二人后悔不已。
  昨日,市公安局宣布逮捕非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工厂巨大损失、自称“杜总指挥”的犯罪嫌疑人杜红旗及其妻子李廷英。至此,轰动我市的“10·2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宣告破获。
  两次煽动职工堵厂门
  去年9月至10月,原重庆三三八厂双解(即解除合同、解除工龄)职工杜红旗和妻子李廷英,以“该厂在解决双解职工问题上钱给少了”为由,煽动不明真相的职工群众,将三三八厂大门堵塞,不准工人上班,使工厂不能正常生产,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
  当工厂给予双解职工部分补偿后,杜红旗、李廷英乘机索取侵吞了双解职工7万余元,然后大肆挥霍。
  今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他们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造南岸某厂职工住房问题,以“每家获得厂里一万元的退款”为借口引诱、煽动工人群众堵塞厂大门。
  专案组迅速查清真相
  此事引起了市公安局和南岸区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经调查摸底后很快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并由市、区两级警方组成了“10·21”专案组,由南岸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洪刚任指挥长,花园路派出所副所长陈道建任专案组长。专案组民警经过侦察取证后,于11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李某依法传唤至专案组,并很快查明了事实真相。
  38岁的杜红旗和38岁李廷英原来均为三三八厂职工。在企业改制中,杜、李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买断工龄,成为双解职工。两人认为是厂领导整了他们,所以怀恨在心,于是煽动了上述两起“堵塞厂大门”的事件。
  两人戴着手铐双手擦泪
  今年9月中旬,杜、李二人还特别成立由26人组成的“维权小组”,负责组织群众闹事、印发各种宣传单,还为按时到现场闹事的群众打考勤。群众还把杜某称为“杜总指挥”。
  杜某秘密召开多次会议商量对策,采取每隔一两天到厂门口检查情况的方式,幕后操纵支持群众堵门,并在现场为堵门群众“报销”费用。
  经过专案民警的调查、取证,在杜、李二人家中查获大量煽动发言稿、堵门开支票据和堵厂门口值班表、外出挥霍的旅游照片等大量证据。目前,杜、李二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真相大白后,警方根据《刑法》290条规定,认为杜、李二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依法将二人逮捕。
  昨日,记者在看守所里看到了曾经风光无限的杜、李二人。当民警宣布对二人实行逮捕的决定时,二人不停地用戴着冰冷手铐的双手擦泪。

发表于 2015-2-2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11名幕后组织煽动村民非法上访者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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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0日10:12 |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 [url=]保存到博客[/url]

http://1803.img.pp.sohu.com.cn/images/2011/9/20/10/13/u244848335_13341a90200g214.jpg






  本报讯 近日,龙湖公安机关依法对幕后组织、煽动外砂镇南社村不明真相村民非法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及企业等11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今年来,外砂镇南社村部分村民因高速公路征地问题,多次越级到上级机关非正常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业。事发后,龙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外砂镇南社村上访村民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合理诉求。龙湖区专门成立工作组进驻南社村调查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但外砂镇南社村王×宏、王×波等个别村民为个人私利,蛊惑、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先后于今年6月5日、6月24日、6月26日、7月6日,打口号、拉横幅越级非正常上访,组织围堵党政机关,围堵驻村工作组,阻挠工作组开展工作,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围堵企业,打伤企业员工,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维护社会安定,维护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7月8日,龙湖公安分局对外砂镇南社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发出刑事传唤通知书,要求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但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能主动投案,甚至继续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扰乱社会秩序。

  8月15日,龙湖公安分局依法将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宏抓获归案。摄于法律的威严,另外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8月16日10时左右,王×波、陈×花等个别外砂镇南社村村民,继续煽动不明真相的30多名村民围堵外砂派出所,期间多次冲击外砂派出所,阻挠公安机关办案,严重影响党政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扰乱社会秩序。在龙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公安民警多方劝导无效的情况下,龙湖公安机关依法先后抓获幕后煽动、围堵闹事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波、王×传等9人。

  经审查,王×宏等1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多次组织、煽动不明真相村民非法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及企业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王×宏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鉴于王×勇等4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悔改表现,被取保候审。

  龙湖公安机关已发出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通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龙文)来源汕头日报)







发表于 2015-2-2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严厉打击莲塘片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活动的通告





来源:汕头日报  日期:2014-09-27

  近年来,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以种种借口,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多次组织、煽动金平区鮀莲街道莲塘片区部分不明真相群众,冲击国家机关、劫持人质、围堵企业、堵塞公路、阻挠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砸坏警车、打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执勤干警,严重扰乱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近日,市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人员予以清查打击,多名涉案人员现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为进一步维护莲塘片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堵塞公路、围堵企业、打砸抢等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手软。
  二、凡参与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人员,必须立即无条件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负案潜逃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依法严惩。
  三、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对为涉案在逃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其潜逃的,一经查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到案的违法犯罪人员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是公民的共同义务。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起哄闹事,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共建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汕头市公安局
2014年9月26日


发表于 2015-2-2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县处置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来源: 陇南日报  作者:   2009-11-30 11:44  编辑: 杨晨雨





  成县讯11月12日,成县依法迅速处置了城关镇石碑村部分群众聚众围堵县活性炭厂大门事件,依法刑事拘留3名涉嫌犯罪人员,外逃的个别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捕中。

  2009年8月份以来,成县城关镇石碑村一社、四社个别别有用心的村民,不顾国家和集体利益,以成县活性炭厂占用土地是租用该村集体土地为由,恶意挑拨、煽动石碑村不明真相的部分群众,要求成县活性炭厂向他们退还占地。县委、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二轻局和企业调阅历史档案及当时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向诉求群众出示县活性炭厂依法按政策征用土地的国有权属原始文件,并进行解释答复。但是,城关镇石碑村极个别村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仍然我行我素,以出示的相关历史文件和档案资料是活性炭厂伪造的为借口,进一步组织、唆使、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于10月23日非法用废渣封堵了活性炭厂大门,导致该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11月8日晚,为了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挽救企业损失,专案组工作人员依法对封堵大门堆积物进行清理,个别不法分子闻讯组织群众阻止疏通工作,再次发生了个别村民无视国家法律,严重干扰执法行动、强行阻挡施工、肆意破坏施工机械、围堵警务用车、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污辱公安民警、违反社会治安法规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事件。

  这起成县城关镇石碑村一社、四社部分群众的非法聚众闹事事件发生后,成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安排城关镇和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群众教育、政策宣传、诉求问题答复的前提下,成立专案组立即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个别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11月12日,专案组制订周密的处置预案,抽调公、检、法、司、森林武警支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组成300人的特别行动队,依法依规支持企业打通了被封堵20余天的活性炭厂大门,当场依法抓捕了3名涉嫌犯罪人员,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任亮)



发表于 2015-2-23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这个注册帐号为“东风路社区五组”的发帖人,其公然发帖非法召集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闹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逮捕!



@龙角一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24 09:30
这是在威胁谁?
 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万万岁 发表于 2015-2-23 13:12
对这种公然利用网络发帖召集闹事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应该依法刑事拘留!

注册“中共万万岁”的朋友请你现在来逮捕、但还得看看你是哪个形状、不要在网上恐吓、威胁、我们帝和御景拆迁户不是被吓坏长大的、存在的问题是决定、真实不用怀疑、人民的意见要听取、不要拿蓬安县公安局来恐吓,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保人民、打击你这些败类才是蓬安县公安局工作的全部、望你好之为之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石乡 发表于 2015-2-23 18:11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这个注册帐号为“东风路社区五组”的发帖人,其公然发帖非法召集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 ...

注册“凤石乡”的朋友你回复这么多关于上访的事件可我不知道你对“帝和御景”的真实情况是明白还是装糊涂、如果清楚的话告诉我们真象、不知道请闭上你臭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有言论自由、
发表于 2015-2-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一点,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发表于 2015-3-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低调啊

发表于 2015-3-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情,路过帮顶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 22:24
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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