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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县白 龙镇政府制造邻里建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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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
我是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南华街的农民何元兴,男,现年六十岁,2014年年初与何通雄、何通虎两子将旧房拆除重建,孰料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态度、执论不公允,造成今与左禄明赵洪平等10家侵占公共过道面积、蒲忠勇和赵洪平侵占我家采光区之尖锐矛盾,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多次敷衍协调解决未果,今特一一如实呈现:
1   在没有政府的参与前,我与邻里的协议是留5米3的通道,且都愿留路,镇政府和村建所参与后要按城镇规划留6米的消防通道。4月8号正式划线定边,并要求我何家按规划线先动工。何家在4月12号邻里和政府的监督、毫无争议的情况下按规划线动工(何家一边让出17,另一边让出1)。可下街邻居在4月27号不按规划线动工(超出规划线17)。4月30号村建所主任来到烧房坪却假装没看见,仍其发展。5月13号,镇政府副镇长和村建所主任来到烧房坪仍然不闻不问,也不给何家任何的说明和解释。更糟的是,上街邻居在9月底开工,不按规划线,大占规划的消防通道,何家找到白龙镇政府,还是无人过问和制止,听其事态的恶性发展。消防通道的入口现在仅有28.为何政府参与前上下街邻居都愿留路,而政府参与后,邻居们反而不愿留路了?现在政府的规划何在?消防通道何在?采光区又何在?政府是协调和解决矛盾的,而为何却要在此制造矛盾?这是不是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僚主义?  
2   4月底,儿媳打电话给县城管局询问蒲忠勇家在通道上方(二楼)搭天桥、并将其修成房屋是否违规,且其天桥房屋严重影响我家采光,县城管局责成白龙镇村建所处理,但我收到的是威胁电话:修你自己的房子,不管别人的事,你的证件要从我们手里过,要让你把路跑大。那么,“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对政府有监督权、为人民服务“该如何理解?
3  矛盾发生后,我何家找相关的领导询问和了解情况,可违规建房户得到领导的袒护而维护权利的何家却成了勒令停工的“钉子户”。长达十个月之久的政府不理、推诿和扯皮后,违规房修到3楼,现已造成实事,就来一个所谓“调查、研究、协商、损失惨重“。朋友们,从挖地基起,白龙镇政府就知道违规,为何不阻止事态恶性发展、不让损失造成?这难道不是助长歪风习气、故意拖时间让违规建房户把损失造大、造成实事而无法解决吗?白龙镇政府的公信度何在?
4  纠纷一出,损失业已造成,白龙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才协调解决,却总是找在白龙中学上班的儿媳,找其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给她施压,求其明事理,作出无原则的让步。儿子儿媳不堪其扰,夫妻反目,以致离婚。情理何在?
5  镇府及相关部门一再强调按规划修建,但至今仍没有画线规划,我家让路没有路,让采光区没有采光区,而且还要我将原本不在规划内的自留地无偿让出作为通道。政府分明是以规划为名给我家下了一个套,让我们钻。法理何在?
6   在建房纠纷过程中,院中人说何家只有两个女儿,是绝户,该无偿的让出建房面积。难道白龙镇政府也这样认为,所以帮违规建房者另行买路而又强行让何家让出通道?天理何在?
   从2014年3月底我们一直在找负责的部门,也说干了嘴,跑大了路,也多次找县级部门询问,结果还是无人实质性的处理,默许事情“恶性发展”。2014年12月22号相关的材料都已上交剑阁县相关的负责部门(建设局、规划局、信访办、纪委、县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仍然是“正在协商、处理”,直到今天,简单的建房事件变得如此复杂,求助过的负责部门相互推诿,同样没有处理意见。不知为啥,违规者(强占消防通道和采光区)得到镇政府另买路的变相赔偿,而按规划修房、让出近40平米还无消防通道和采光区的何家的损失却无人管?何家难道不属于白龙镇政府的人民?
   各位网友,我何家该怎么办???????遵循政府规划、吃了亏、占了理的何家反遭政府的抛弃和邻里的欺凌?强权的白龙政府是否受法律约束和人民的监督?切盼您们的回音和帮助!!!!切盼负责部门的领导现场踏勘解决!!!!还公道于人心,还安宁于时间。
      附:在发出信的此时,违规建房户正在抢着制造损失和制造“已成的实事 ”。相关的负责部门还在“踢皮球”。我的白龙镇政府啊!?!? !?!?        人民心中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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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37
难道生女孩的家庭都是绝户吗?难道要把房子要分给他们吗?太没天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47
难道这是真的吗?政府为何不管,你们拿人民的钱为何不为人民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47
难道这是真的吗?政府为何不管,你们拿人民的钱为何不为人民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55
什么叫做生女孩子的家都是绝户,女孩子不是人吗?太欺人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56
你吃了亏,政府为什么,不帮你,你肯定没给他们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59
你吃了亏,政府为什么,不帮你,你肯定没给他们甜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2:05
修房就修房吗?为什么骂人绝户吗?难道你不是被女的生下来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1-2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3.188.x 发表于 2015-1-28 22:05
修房就修房吗?为什么骂人绝户吗?难道你不是被女的生下来的吗?

嗨,我也想不通政府为啥帮违规的?所以才找大家评评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孰是孰非,却非要以“调查,了解”来拖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9 05:17
是女孩就应该让出本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是那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律法规是否要修改为必须生男孩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谁不是女人生的,政府在这其中充当什么角色,可思!!!

发表于 2015-1-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搞没搞错,修房会逼到离婚?老师修房有错呀?我们怎么还不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鹰与小鸡 发表于 2015-1-29 09:10
哇!搞没搞错,修房会逼到离婚?老师修房有错呀?我们怎么还不知道

这就是有问题的政府!!!!说话不算数,做事不公正

发表于 2015-1-2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说事,干嘛骂人绝户,是有点不对

发表于 2015-1-29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当地政府能尽快回复。

发表于 2015-1-2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转相关部门和乡镇核实具体情况,核实结果将尽快回复予你。

剑阁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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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9 17:00
还是给市长信箱留言吧!可能你们哪里的小镇府的官员理解成镇府镇府正在腐败的缩写吧!

发表于 2015-1-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小蚂蚁 发表于 2015-1-29 17:00
还是给市长信箱留言吧!可能你们哪里的小镇府的官员理解成镇府镇府正在腐败的缩写吧!

真心希盼相关部门能亲临,公正、公平、属实的反应近一年的邻里建房纠纷的始末。能有当担的还原4月8号的真实情况。

发表于 2015-1-29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和那个强占的邻居太欺负人了。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15-1-29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市长,省长信箱发,要相信“共产党”。邪不压正。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和猫 发表于 2015-1-29 18:53
给市长,省长信箱发,要相信“共产党”。邪不压正。加油

给县级领导反映过,只要求责成白龙镇政府及时,合法的处理。而下面总说正在处理,所以把简单的事拖成今天如此复杂、矛盾大的状况。政府说话不算数,做事不公平,不公开,不作为,乱作为。有意把简单的事拖复杂,有意造成损失,有意让违规建房户违规建房并造成他们所谓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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