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亭:三凶手街头上演暴力犯罪,砍断民工手指,为何两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附视频录像为证)
时间:2015年1月16日晚18时
地点:四川盐亭县北门人民医院外
事发经过:
1月16日晚18时,才从西藏返乡的民工刘松和女友在盐亭县城喝完工友喜酒步行至盐亭县北门人民医院外,与一辆车牌为:川BMQ370北京现代黑色轿车擦身而过,引起车内人员不满并发生口角,从车后座和驾驶室来下3名二十岁左右男青年,两人分别手拿砍刀和斧头向受害人砍来,一人对受害人拳打脚踢施暴,围攻之下,受害人刘松中指当场被砍断、食指砍至露骨血肉外翻,血溅大街,盐亭县城闹市街头上演的这一幕暴力犯罪惊呆路人。
现场,同行的受害人女友韩某惊恐万分来回呼救,引来众人围观并报警,三暴徒气焰嚣张,声称“砍死你”,闻讯赶来的工友不顾生命危险挺身而出后,凶手的砍杀行为才暂缓.“110”到后,现场挡获了拿砍刀坎人的暴徒何欣和案发时拳打脚踢的驾驶员何庆疯,拿斧头的赵鑫(外号赵二皮,吸毒人员)在警方的眼皮下逃跑,作案工具也被现场转移.受害人被工友和女友一起送至人民医院抢救一小时后被120连夜转到绵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凶手何欣(已刑拘)和何庆疯(在派出所当晚释放)被警方带走。
云溪镇派出所王姓警察:刑事案件不需要给钱?
事发后第二天17日,一名自称凶手何欣朋友的王某碰上正在派出所等说法的受害人工友,来到云溪镇派出所找到一名王姓(中年、微胖、肩抗一杠二星)值班警察表示先拿1万元给受害人救治,谁知:被该王某称为叔叔的王姓警察说:已经转为刑案,还需要给啥钱。。。。听到此话,引起了现场的工友的不满并抵制。
疑点一:案发后已经4天,受害人家属反复找到云溪镇派出所,盐亭警方至今没对当事人和作为目击者的受害人女友做过笔录。
疑点二:在没取得受害人和目击者的笔录反而在当晚取得凶手单方面笔录后,释放了私藏管制刀具,提供作案工具、参与暴力犯罪的凶手之一何庆疯。依据何在?是否符合办案程序?
家属多问盐亭公安:
1、闹市暴力犯案已经4天,现场有监控、亲属有录像,警方为何不抓在逃的赵鑫,反而仅凭犯罪嫌疑人何的单方供词,放了凶手何庆疯,法律依据在哪里?程序是否违法?
2、案发第三日(18日)下午,受害人亲属到办案单位的盐亭公安局云溪镇派出所,申请查看案发现场监控,自称本案办案人员的徐姓副所长回答说监控视频还在局里保存着的,要用U盘拷到我们这里才能看,家属问拷了没有,回答还没有,这是我们办案人员的事,与你没得关系。请问案发几日为什么还没有调取视频证据?同时问到现场作案时用的砍刀、斧头是否找到时,回答现场已经转移,请问这么重要的作案工具为什么还没有找到?到底是找不到还是没找?还是压根儿就不想找到!
3、作案工具发案至今,为何不对受害人和作为目击者的受害人女友做笔录?
4、云溪镇派出所王姓警察所说:“此案以转为刑事案件,不需要给钱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草民知道依法治国、治县,第一次听说我们盐亭云溪镇王姓警察可以自制法律条款。不知道你们警察的警民亲是亲民还是亲暴力犯罪嫌疑人?你们保护是人民吗?
5、既然是刑事案件,久拖不办?然没能力或者没时间办此案,为何不上交给刑警大队办?
6、案子未办,受害人、目击者没问,监控没调取,派出所就让涉案车辆川BMQ370让何庆疯的家人大摇大摆从派出所开走?是否符合程序?
7、暴力犯罪一直是公安严打的范围!
难道盐亭可以例外?恳请!盐亭的“人民警察”早日将逍遥法外的凶手赵鑫(赵二皮)和何庆疯抓获归案,如果是下一个被砍伤或者砍死的受害者,请问:该谁负责?身处公众场合,几句话不对就可以动刀动斧头砍人,这还是依法治县的盐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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