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广安市纪委对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茂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茂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工作严重失职。 李茂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茂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李茂成简历 李茂成,男,1964年5月出生,汉族,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6月参加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邻水县城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邻水县城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 2011年6月至12月任邻水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东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东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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