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还没开庭,判决结果就出来了?前晚,福建网友张永】祥发微博称,12月20日,他收到了福州仓山区法院的短信,被告知将于26日开庭审理的诉福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案已结案,驳回其诉讼请求。对此,仓山区法院院长张杰昨日告诉记者,此事系电脑操作失误,在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时粘贴信息出错。(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 26号才出庭,20号发结案通知书,竟然出现这样的奇案,不知道是法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还是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出现这样的情况相关人员都应该出来给个说法,不把大家说的心服口服,恐怕这个事就不是失误或者换人这样简单的事了。 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代表的是法律,更是法律权威的象征。依法办案,维护法律的神圣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先审后判”更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职业底线,而从案子中看来,好像是先把判决书起草好,再审理。这样的审理不是走过场吗,审判结果早在法官心中,那这样的开庭还有什么样的意义。 而在当事人看来,之所以出现提前通知结案的情况,是因为法院年底受到要上报结案率的压力,把未审的案子提前报上去了。针对张永祥的质疑,仓山区法院院长张杰昨日向南都记者澄清,此事系失误所致。尽管把这案子当成一个失误,那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连基本的操作都会出现失误,那关键时刻喃,涉及国家利益的时刻喃。这样的解释更加让人觉得可笑与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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