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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悍的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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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我收到短信如下:
【***医保局】     按照“南府办发(2014)43号、南人社通(2014)390号”文件要求,我市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凡2014年12月1日及以后新入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按“分级诊疗”规定执行。请参保人员住院首诊时,自觉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地的县级及以下城镇医保定点医院,按“首诊医院→市内三甲综合医院→市外医院”的分级诊疗程序逐级转诊。对不遵循分级诊疗住院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局

收到后我还以为是诈骗短信,还在纳闷他们怎么搞到钱呐,现在看来是真的了。
真是,强盗要钱,你们可能要?????????????
你们管不住医院,就反过来管病患,钱在你们手里,管理起来当然简单,同时还打开了几扇寻租之门,你们当然乐意了。
社区医院能治疗什么样的病,咱们心里都明白,否则你们就不给报销。看来你们是喜欢病患个个都爆病生亡,但我们希望你们还是要带个头哦。
一个建议:医保局应该直接入住医院,遣散医院医生到你区各社区医院,病患到哪就诊你局直接分诊,那样你们权利岂不更大,不但管住了医生,同时管住了病患,还有可能把我市打造成一个巨大的医院,变成一部巨大的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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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快点出来冒个泡~~不要被误解为权力被架空了~~{:4_114:}

发表于 2014-11-27 0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就是城里人先到乡下医院看病再到城里看病,

发表于 2014-11-2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医保局你们及家属、官员病了,是先到住地社区医院去医治,治不好才转二级?二级医不好再转三级去医吗?你们能做到吗?你们管不住医院乱开药、超级检查。就拿百姓来整,是谁赋予你们的权利!!这下那些没有医疗水平的医院可以困住病人赚钱,他们会感谢你们。好多需要医生临床经验才能保障生命的就可以直接从社区医院、二级医院到殡仪馆了,你们是在替谁服务、是在为谁服务??

发表于 2014-11-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的,大势所趋,国家尝试的医改的一条路子而已,
浙江已经全省推行了,南充属于四川的试点城市,
大家就当小白鼠了!

发表于 2014-11-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意是好的,但主要问题是是需要政府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各方面投入,医疗队伍专业过硬,医疗设备齐全,让老百姓的小病能放心的在基层医疗机构看。这样才能正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免得去看个感冒什么的,排队、检查下来要耗大半天时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7 11:57
制定这个政策的官员是在用勾子想问题

发表于 2014-11-27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Screenshot_2014-11-27-12-20-14.png
帮你补一张原版的


顺便在说一句,如果说人就住在三甲医院附近,走路就一过街时间,那是不是也要到较远的首诊医院呢?

发表于 2014-11-2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了先到医保局,他说上那家医院就上那家医院

发表于 2014-11-2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纯杘的混帐政策,危重病人就是不死,也会折腾死的。

发表于 2014-11-2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及医改办搞的这个,躺枪的却是医保局。建议楼主先去百度下分级诊疗。

发表于 2014-11-2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它是混账的政策,各种医患出现更多了
发表于 2014-11-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超级搞笑,首先得自己判断病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7 22:44
政策有问题,经是好的,被念歪了!

发表于 2014-11-28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级诊疗政策解释

一、为什么要实行分级诊疗
一是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部省也明确要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南充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保联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当前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需要,目前的状况是群众无序就医,很多患者小病也到大医院医冶,占用了大医院宝贵的优质资源,造成大医院一床难求,而真正需要到大医院救治的部分重病患者因大医院的接收能力有限无法入院而得不到及时救治;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让病人就地得到相应水平专家的指导,从而最大化地发挥医疗资源的效果,可以较好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分级诊疗制度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推行,四川省全省均已开始推行分级诊疗制度。
二、哪些医院可以定为首诊医院
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选择当地医保定点的县级医疗机构(含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首诊医院,即南充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中除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外,其他医院均可作为基层首诊医院。
三、哪些人群可以自由选择首诊医院(不通过基层首诊)
1.突发危重、急症患者;(由医生认定)
2.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
3.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在原就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复查(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的患者。
四、常住市外参保人员如何首诊及结算办理
常住在市外的城镇参保人员,应先在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异地居住备案登记。患病需住院的,应首选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转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遵循逐级转院原则。在四川省医保定点联网即时结算医院治疗的,出院时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在非即时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的,按我市现行城镇医保审核要求,备齐报销资料,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


南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发表于 2014-11-28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路子才算是走对了的嘛。
真正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过院的人才清楚,要入个院有多难;
真正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房的过道上睡过的人才明白,住个院整得象个逃难的。
所以建议前面一些用屁股思考问题的人好好地想一下,不要分不出好歹哦。应该希望这个政策能够真正的执行好!

发表于 2014-11-2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花最少的钱,最有效的把病治好,大家也不是傻子抱着钱往川北医学院和中心医院冲。

发表于 2014-11-2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小病把两家大医院的床位占到的人,害得真的得了重病却不能救治的人,就是自私自利,没有公德心

发表于 2014-11-28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病还得根据病情来

发表于 2014-11-2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file 发表于 2014-11-28 16:57
如果能花最少的钱,最有效的把病治好,大家也不是傻子抱着钱往川北医学院和中心医院冲。

忍不住还想再多说两句。

从深层次讲,分级诊疗还解决了“穷人为富人买单,富人们不断用资本和资源挤占穷人们的生存空间“的问题。
大家仔细想一下,川北医学院病房如此紧张,当大家都在排队等待入院时,是哪些人才能谁时加塞入院?是哪些人才能随时享受比较好的病房和医生服务?是哪些人小病就能轻松入院?显然不是我等普通老百姓吧,应该是那些非官即富之辈吧。
这就是富人们不断用资本和资源挤占穷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现象。分级诊疗后,富人也要转诊了,那川北医学院的病房不紧张了,最受益的应该是普通人哦。所以,还是希望这个政策能执行好,是我等普通人之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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