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营山县人民医院违纪购买小车的举报 四川省监察厅: 今天我在此写这些东西,不是我为了什么,而是为了一个正义才如此下策向省监察厅举报,希望省监察厅能在百忙之中处理我们的举报! 我院营山县人民医院购买的小车为别克君越,其领导为了达到购买目的,就向职工陈述说是县财政给的钱买的,并且县上所有领导都批了的,那么请问县政府领导,在四川地震时间还没有达到一年时间就可以在我多次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购买小车吗(《省纪委 省监察厅 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 》中明确规定)?还有县财政真的给单位拨了钱买小车吗?如果有,请县财政公布其拨款批文!既然县上所有领导都作了批文,那么作为单位职工有权知道是否是真实作的批文还是造假做的?医院专职党委副书记何泽军在和我为买车争吵的时候说什么买这小轿车是县财政给的钱,所有批文是领导批的,我就要把这小车买回来,看你把我奈何,要告你到北京到成都我都不怕。我们医院在审计出违规资金数千万元,这位专职副书记就主管医院的财务和后勤,是不是因为明知医院的数千万元腐败没有查出来,所以这位领导就认为我要违纪谁把我奈何!请问省监察厅,这样的领导还是否在做领导吗?并且我也恳请检察厅领导能够将医院的所有问题彻底调查清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川省监察厅领导,我们所有职工在工资没有套改之前,每个职工还有几千元的补发工资没有补发,每次调工资的补发工资领导都说没有钱补发,等到有钱的时候在说,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职工照样还是没有领取一分钱补发工资,我不明白,职工的补发工资可以说没有钱补发,而购买高档小轿车搞享受就有钱。既然财政有钱拨款买车,为什么不拨钱补发所有职工工资呢?难道坐高档小轿车比补发职工工资重要吗?不是我反对买车,只是在所有职工工资没有补发之前并且在职工多次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购买小车,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请省监察厅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此敬! 紧急咨询人:邓勇兵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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