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
原告:姓名滴水藏海, 性别GG, 年龄上世纪出生, 工作单位在外漂泊,住址四海为家。
被告:营山论坛
被告代理人:姓名东方诱惑,因为我没有亲眼看见他,性别不知道, 年龄更不知道,民族也不知道,工作单位是营山论坛,是个当官的,网友说他长得像斑竹,住址我就更不知道了,现在当官儿的都是狡兔三窟,三妻六妾的,不知他住哪里。
被告代理人:无影手,工作单位是营山论坛,也是个当官的,论坛网友上说他是像斑竹,住址我就更不知道了,他肯定和东方是一丘之貉,现在当官儿的,没得几个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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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消除单位和家人对我的意见。
2、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网络金币)。
事实和理由:我本来不是营山人,大约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在网络上东游西荡,一不小心,来到营山论坛。我先是看这里热闹,论坛中的才子才女的美文让我拍案叫绝时也偶尔跟跟帖,东方诱惑就悄悄的给我发短信息,在我口袋里装了几个金币。我看东方不像是要害我,也就默认了,从此营山就成了我休闲的去处。营山论坛就像海洛因毒品,慢慢的麻醉了我,现在我一回家就打开电脑,直奔营山论坛,不做家务活,晚上泡一杯茶一坐下来就是深夜。单位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得上网,可我就是要偷偷的跑到营山论坛来留个脚印,要是有一个小时不上来,就象心里少了什么事儿一样,营山论坛几乎占据了我业余生活的全部。为此,单位领导还批评我,如再犯就要炒我的鱿鱼,并一票否决了我的2008年先进个人。我上网的时间多了,和铁哥们的聚会就自然少了,我生活的重心也在向着营山论坛慢慢的倾斜,哥们说我重色轻友,肯定在网上找到美女了。我解释不清楚,黄泥巴滚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现在营山论坛情书满天飞,不期然的相遇,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后果我自己都不敢再想像下去了……现在无可救药了,还有更可恶的,所有了解我的人都在说我好色(无影手的PP的景色把我迷住了),还说我被东方这人诱惑了,东方的目的就是拉人下水。现在,我的单位、家人、朋友、同事都对我有意见。造成我今天的下场,责任都在营山论坛!
我以上所诉,句句属实。请网络法院查明事实,根据网络法律规定,给予公正的裁决。并且请各位网友给予声援和支持。
谢谢大家!
此致
网络人民法院
原告人:滴水藏海
农历戊子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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