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芭蕉镇蒿坝村支部书记杨仕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宣汉县新农乡李家河煤厂做假证据,私自改为龙光先独资企业,其原因是由于集体企业经营不善,于1992年6月1日漆兵任村长时将新农乡李家河煤厂承包给龙光先。每年龙光先给村上承包费2000元,承包期限为15年,由此可见龙光先承包到期期限为2007年6月,于1996年杨仕州任蒿坝村支部书记,2006年6月27日杨仕州又将李家河煤厂没通过村委、村民大会的同意,私下与龙光先出据依据,在宣汉工商局办成了由蒿坝几十年集体企业,突然变成了龙光先的私人独资企业,蒿坝村村民反映十分强烈,在2008年9月,县纪委把杨仕州弄来,杨仕州亲口承认龙光先给他受贿1万元,把钱交给纪委的,然而对杨仕州没有给任何处分,县纪委干部王小辉说1万元钱不够处理,一拖再拖,村民反映杨仕州的材料,杨仕州手里也有一份同样的复印件材料,杨仕州伙同龙光先先开采了村办煤厂近五年,获利9800多万元,买通了一些关系,我们老百姓多次反映都没有得到回音,官官相卫,我们求助于各大媒体、网站共同关注,为我们老百姓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还我们煤厂主权。 情况反映人:杨 兵 18781843151 龙永地 18881866045 杨念元 1518358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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