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在2009年财政预算中,公开违反《义务教育法》中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工资的规定,在零九年计划新增工资中,公务员人平年工资为六千元,教师工资 为六千元的29%,在以法治教的今天,不知新化县的领导们如此安排,有什么法律 依据,不知是认为教育法可以不依,还是教师老实可欺?在国家重视教育,要求 保障教师工资的今天,新化县敢于公开藐视教育法,无视教师权益的行为,极大 激起了全体教师的义愤,全县教师听到这个消息,从十一月十七日开始,不约而 同在县政府广场集会**,为教师权益而默默抗争。但县主要领导避而不见,不 顾教师的疾苦,只为自己谋福利,这怎么能让教师安心教学?这怎么不能让广大 教师寒心?这是不是新化教育的悲哀?重视教育、保障教师工资应该是地方政府 的职责,难道要广大教师乞求高高在上的“土皇帝”“县太爷”们同情教育、同 情教师?这岂不是今日新化教育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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