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级政府领导: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清溪乡罐子坝村人,我此次要反映的问题是,蓬安县民政局违规修建火葬场、殡仪馆、公墓。恳请关注并给予帮助。万分感激!
蓬安县位于四川境内嘉陵江上游,处于南充市跟营山县之间,距营山不过半小时车程,距南充四十分钟车程,营山县跟南充市境内均有火葬场,现在蓬安又建一个火葬场,如此密集的修建火葬场,是否存在国家资源的浪费?蓬安县是否有必要占用耕地建火葬场,这值得商榷。
对此,我们的质疑是,蓬安县政府网站上查询不到关于修建火葬场的环评报告,而蓬安县环保局曾对来访村民出示过一份2012年的火葬场选址环评报告,那么为什么一直没有在政府网站上公示?该火葬场项目是否得到市州一级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已完备了相关手续,环评报告是否真实合法!蓬安县公墓选址是否得到省环保厅许可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火葬场跟殡仪馆、公墓选址不应建在城市边缘、主要干道及居民小区周边,要能够预留城市发展空间,要避免环境污染。而蓬安县火葬场、殡仪馆及公墓选址均紧邻蓬安县在建项目——环城西路及清溪河城中段的两侧景观大道,距县城新建小区直线距离500m左右,更不用说将来还要沿绕城西路修建的数个规划小区。这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也对城市未来发展不利。
此项目据县民政局答复,说火葬场建设是2012年以前的规划项目(注:当时蓬安县政府还没有规划绕城西路和景观大道的建设),当时只报蓬安县环保局审批环评,上级部门还没审批备案。而现在火葬场项目的环境影响的问题没有被重新论证、审批,有关部门的答复是现在要边修建边审批、环境污染要等到真的有污染了再解决。绕城西路是蓬安县2012年下半年的规划项目(县政府网上可以查到,且目前建设已近尾声)。对此,一个目前没有被上级部门通过的项目,与现在已经实施的建设项目产生了冲突,是否还应该被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这需要慎重考虑!我们咨询省环保厅,工作人员答复说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备案就进行实施建设,是属于违法行为!
该项目的选址,极为不合理。所选地形处于罐子坝村6组刘家沟,三面环山,呈一喇叭样地形,火葬场跟殡仪馆建在该地形的底部,山沟下方500米不到是清溪河,注入嘉陵江,将来的废水、废气、噪音势必会顺此地形向下沟村庄及河流扩散。我们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对水土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的担忧,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专业答复。一旦该处火葬场修建运营,必将对临近村落、城市小区造成困扰,尤其对其选址山沟的下沟200米处的农田造成严重的水土污染、对其村落居民造成严重的空气、噪音污染,对农村人畜饮用的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该项目将于7月中下旬开始征地、拆迁、动工,而自此没有一位县级主要领导来到实地考察过,政府部门也没有在县门户网站对该项目公示、征询过群众的意见,蓬安的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蓬安县要修火葬场的这件事,更不知道火葬场的选址。事关蓬安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却悄无声息,这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我们罐子坝村村民多次到蓬安县政府部门反映,到县信访办公室表达诉求,但是半年来均未能得到答复。对于这种不作为,我们老百姓只能心中愤愤,却毫无办法。
对此,我们请求省级政府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并核查下述问题:
第一、蓬安县火葬场的修建是否必要,选址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论证、审批? 蓬安县火葬场的审批、论证,仅仅报蓬安县环保局,作为一个平行级别的部门,对相关程序是否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标准执行审批?是否请到有资历的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污染的评价论证?火葬场、殡仪馆项目是否到南充市政府的许可备案?而根据法规,公墓选址是否已经得到省厅部门的许可备案?
第二、蓬安县火葬场的修建选址是否可以距离城市这么近,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是否被现届政府考虑到?而根据政策法规,现在该火葬场项目与已实施的环城西路及景观大道建设项目已发生冲突,是否应该被重新论证、评估、审批?
第三、蓬安县火葬场的项目,县级领导是否有失察、县级审批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进主义等问题?
第四、我们不反对蓬安修建火葬场,因为国家耕地资源紧缺,需要推行火葬。最好的方式就是,蓬安居民就近到营山县或南充市火葬场进行火化。如果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每个县域必须建立火葬场的话,那么蓬安火葬场选址是否应该被重新考察选取?
附:蓬安县火葬场选址周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