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塘风波折射村组、执法部门腐败 会理县河口乡河口村四组境内,有小箐边坝塘一个,坝塘上面有耕地一幅,面积约3亩,分别由村民王正翠等几户村民经营,性质为自留地,其中,王正翠户面积约0.24亩,常年无争议。虽没填写在承包土地证上,但长期由各承包户经营。 到了二十一世纪初,坝塘年久失修,濒于坍塌,王正翠出力回堆了一道高50CM的低坝,减缓坍塌,并在回堆的低坎上用一些植物干枝组成一道围栏,防止牛马等牲畜到自留地内践踏地内庄稼,在围栏内种植蔬菜,形成了与原自留地0.24亩相连的耕地,跌落了一台地位置。 平静的生活被基层组织扰乱。 本组原村民陈建云在坝塘中建房一幢,2013年,陈建云与村组干部串通,以1000元价购买集体坝塘欲建房。当年11月6日,陈在推挖坝塘时,将王正翠户围栏处地挖毁,形成王正翠原自留地与坝塘底部地悬殊5米高的悬崖陡壁,危及坝塘上部王正翠自留地块安全,占用王正翠围栏处约0.1亩耕地,争议发生了。王正翠找组长罗兴林解决,罗是卖坝塘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对王正翠的请求置之不理,一拖就是半年,2014年5月7日,河口村村民调委会作出的《关于王正翠土地纠纷的调解意见》,内容为:2013年11月10日陈建云在村组不知道的情况下推了河口村4组的集体坝塘后与王正翠发生了土地纠纷一事(笔者注:奇怪,农业组先卖坝塘给陈建云,后才有陈建云施工,怎能说不知晓),村组两次调解又于2014年4月5日下午6时召开群众会,与会社员认为陈建云推坝塘没有推倒王正翠家自留地,对于推坝塘后新产生的危害由陈建云负责,但王正翠提出要调换或补偿征用。村委作调解意见:陈建云负推坝塘主要责任。陈建云没有推倒王正翠家的自留地,只是坝塘推深后可能今后对王正翠家土地耕种造成一定性影响。王正翠家不得有任何理由私自耕种罗兴林家土地(笔者注:因罗兴林卖坝塘危害了王正翠耕地,承诺“若无法解决,他这个社长就拿一分地给王正翠做调换补偿”)。小箐边坝塘的使用权、管理权归四组集体所有。 2014年6月6日,义愤填膺的王正翠去种社长罗兴林地0.1亩多,罗兴林未提出异议,当天河口村委作出了《关于河口村四组陈建云清集体坝塘淤泥引起王正翠小庆边土地(坝塘边)纠纷调解意见》,内容与第一份调解意见基本相同,重申了坝塘权属集体,增加了陈建云推坝塘后如果造成王正翠家埂滑坡。双方协商解决内容以及陈建云恢复损毁的路等事项。该调解意见上,乡政府干部李秀德签了字。 2014年6月10日,罗兴林家将王正翠种植的玉米铲除。王正翠提出异议,罗兴林家四人(罗兴林夫妇和两个儿子)就来殴打王正翠,王正翠被打后,用锄头砸了罗兴林卷帘门,罗兴林及同伙将王正翠抱入其家中殴打,并报警。会理县黎溪派出所到了现场,进行了常规查证。 6月11日,王正翠入住会理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6月16日出院,共住院5天。诊断为:头部、右前臂、腰部软组织伤,医嘱:门诊随访,休息一周。 在王正翠住院期间,村、乡有了两份文书: 此事已过去了一月。2014年7月11日,黎溪派出所通知王正翠前去调解,一到派出所,王正翠就被宣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政拘留5日,王正翠至今在会理县拘留所铁窗内已坐牢2日。 坝塘风波扰乱王正翠平静生活,遭打又坐牢,反映出会理县河口乡基层组织扰民、坑民恶风(出卖坝塘将他人耕种的自留地一同出卖,纠纷后借民主议定将王正翠耕种的地说成是集体的)公安机关错误羁押人的办案恶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有听证权、陈述申辩权、申请暂缓执行权,但派出所没有给王正翠权利,此外本案罗兴林一家四人也是违法人,罗兴林本人壮年壮力,王正翠已逾六十岁,即便互殴也是双方有责,公安机关仅处罚王正翠不处罚罗兴林一家,执法不公正),特投诉,请求曝光。 坝塘风波图片 http://file:///C:/Users/wk/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http://file:///C:/Users/wk/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pnghttp://file:///C:/Users/wk/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pnghttp://file:///C:/Users/wk/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王正翠原围栏处围起的耕地,本农业组出卖他人后用挖机挖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