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未满14岁的学生那么算我没说,如果不是续看不迟。
亲爱的同胞:
本想称你为亲爱的赶场同胞,但想,你绝不是土生土长的赶场人。所以,一则你不配;二则赶场人民一向团结、友爱,不可能出像你这样的吃里扒外的白眼狼。
试问你,居心何在?是杨老师招你了,刘老师惹你了?还是你情牵社会,心系孩子?你有那么高尚?那么伟大?你有那种觉悟吗?有。有的是一己私心!有的是可悲,有的是可怜罢了!你真的很可悲,可怜。在此,我不拓展。你敢说不是吗?
你知道你为什么可悲又可怜吗?
因为缺乏教育。你看看你发的帖子,别字连篇,前后矛盾,观点不明,逻辑混乱。所以一定要教育子女好好学习,不能让后代像你一样丢人现眼,真的。
再者,于情来说,刘老师如果如你所说,“包吃、包住、包辅导语数外”收1000的话,我告诉你,刘老师没有收补课费的。请你算一算住旅馆多少钱一晚,至少50吧,一个月下来也要1500,生活就算6元一顿行吗?一个月540元,就这两项加起来就2000多了,那么刘老师收1000连吃住的本都打了5折,又谈何收补课费?还不说,很多学生父母在外打工,谁来照看这些优秀上进的农村留守孩子?我认为有刘老师照看不仅安全而且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再者,于法来说,你点姓说,杨老师谋取私利?试问他收了学生多少费用?请出示相关数据或证人证言。我善意的提醒你我国刑法里有款罪名叫“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之规定,诽谤他人,情节较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亲爱的同胞,请不要以自己的余光来揣测他人,这个世道并非每个人都是为钱而活。高尚者,善良者,识大体,顾大局者大有人在,但不同于你!
愿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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