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整治村、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甚至涉黑涉恶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并不鲜见。部分村社干部逐渐黑化,甚至成为“红加黑”村官,症结正在于基层组织长期以来的纵容,乃至对于民意的漠视与抑制。
我们是一群因拆迁和征地长期遭受不公的冤民,是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的现象的直接受害人,我们穷尽一切司法和行政途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根源在于现今的基层已形成了一条隐秘的权力利益链,很多上级政府官员牵扯其中,要么成为个中的一环,从中分肥,成为下级官员的保护伞,使其成为某种工具。这种合流的势头,也导致了时下黑恶势力基层社会的的侵蚀日益严重。 基层组织长期黑恶化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这些涉黑的官员,向上代表民意,对下又是权力意志的化身,一身而兼两端,游刃有余,黑白通吃,实在是地方的要角,干部如此猖狂,肆无忌惮地侵蚀基层政权,其上级组织、官员干嘛去了?又该靠什么来约束这些“黑老大”? 每一例征地丶拆迁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是一个钱权交易的过程,是腐败的温床,巨大的利益必然导致基层组织的黑恶化,一个小小的村官或主任成为巨贪的根源在于不受约束的权力且又掌握着最炙手的土地资源,从我们的冤屈也清楚的证明了这点,如继续纵容漠视后果将不堪设想。
要想彻底的整治基层干部违法违纪丶涉黑涉恶案件,只有四川省公安厅这样的权力部门与受害人密切合作,重拳出击,打掉这些危及政权基础的柱虫,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要再推诿拖延,要敢于承担,敢于过硬,不要把问题上交中央政府,中央精神才能贯穿毎一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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