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麻辣论坛看贴子很多年了,以前在麻辣论坛里听人说现在的药品广告咋个咋个黑没啥贴身体会,最近我遭了回,打电话反映情况,结果接电话的大妈直接对我吼:你想告,你就随便告,我们不怕。 现在的假药生产商居然嚣张到这种程度!!!为了不让更多的朋友受骗,看了多年都没注册的我专门注册账号讲讲我的亲身经历,希望四川新闻网派记者调查此事,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下面是我的亲身经历:
我有些头昏,轻度的,忍一下也就过了,有天去科华路的友谊药房的药店买感冒药顺便向卖药的小妹提了下这个事情,小妹说是贫血,推荐生血片,还给了个专家电话。
我随后就打了个专家电话,专家说的是他们那个生血片是唯一将胎盘入药的生血药,效果很好,很多年轻的女的都吃这个,尤其适合年轻的贫血女人和更年期的妇女。
听了专家的话,我就买了两盒,去华西查了哈血常规,红细胞数300万每立方毫米,低于正常的350万每立方毫米,问了华西的医生,胎盘和阿胶的的确确是中医里面的生血良药,很有效,不过生血片是不是用这两种材料生产的就不晓得了。
给专家热线028-65689586又打了个电话,专家说的是中药起效慢,建议吃5个疗程,这样容易断根,一想也对,看生血片的广告,上面说的是:生血片以生血完全取代了补血、促红、升白等传统治疗。造血肯定慢,再说华西的医生也说这两种药很有效,所以就信了专家的话一口气买了5个疗程的。
5个疗程后,我又去查血常规,红细胞数仍然是300万每立方毫米,老子心头一下就明白遭广告烧了一回,一点效果没得,还花了几百元。
于是,我打电话给生血片的专家热线理论,结果说倒说倒那个大妈不耐烦了,直接来了句:你想告,你就随便告,我们不怕。
现在的假药生产商居然嚣张到这种程度!!!不告倒你,不晓得还有好多人要上当受骗!!!
俗话说抓贼抓赃,不晓得还有没跟我一样上当受骗的朋友,大家一起来揭发。为了检举生血片,我问了身边的朋友,自己也分析了下,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找了些证据,大家睁大眼睛看清楚,生血片是如何以生血的名义行骗的。
一、广告上实施恐吓,让你不买心里头有阴影
药厂为了卖自己的药,通常都会没多严重的病说得多严重,而自己的药说得效果多好。下面的图片就看得很清楚了。
证据:生血片广告(生个孩子,三桶血)




我的确贫血,只是没那么严重,被这吓到了,再加上药店小妹一推荐,我就自动买药吃去了。如果是去医院看病医生说,那肯定是为你病着想,而广告上这样实施恐吓,只有一个目的,卖药。为了卖药,当然得把啥子都往严重了说。
二、打着中医的名义行骗
通过这个事情,我就知道了,为啥现代人都信中医却不相信医生,就是因为太多医生打着中医的招牌行骗,而普通人无法分辨。生血片就是这样,所有人都知道胎盘和阿胶是补血生血的良药,于是就打着这个招牌卖药,至于具体有没有这些成分,谁知道?
胎盘不是人体器官,可以入药,但是在现代的医院里,生孩子的母亲谁会愿意为了几百块钱,就把胎盘卖给药产做药?生血片的生产又需要大量的胎盘,除非生血片厂商通过小医院违法才能获得。
三、明目张胆违反《国家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国家关于药品广告的明文规定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24527.html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24526.html
药品广告如何审批? :http://www.sda.gov.cn/WS01/CL0110/23442.html
对比《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大家都能发现生血片的广告,违反了国家标准的共十条规定。国家规定只有19条,生血片广告就违反了10条,具体是:第6、7、8、9、10、11、12、13、16、17条



上面是他们的广告宣传,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通过审批可以报道的内容:

具体违法处:
1、买二送一,违规(变相促销)
2、没有获得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点击进去没有,证明早已过期)
3、没找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产品的证据(没有,包括其官方主页上也没有,也并未包含在广告审批批文里)。
4、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夸大宣传效果,严重违反广告审批标准)
5、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
6、第八条 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根本没有忠告语)
7、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生个孩子,三桶血)
8、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鼓励服务五个疗程,具体请看上图)
9、按照本标准第七条规定必须在药品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上述内容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无)
10、第十六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太多了,连在哪些药房有卖都一清二楚)
看看国家规定,应该对违法药品广告如何处罚? :http://www.sda.gov.cn/WS01/CL0110/23423.html
四、药品居然是违法药品!!!
上生产商的网站(http://www.lnzyyy.com/djpz.asp),我惊讶地发现,一个国药批号居然是两个药在用,一个是OTC,一个是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处方药肯定不能是同一个批号,这是普通人都有的常识,生血片居然是国家明令禁止打击的违法药品!!!
证据:官方网站上的图片




在最后,生血片让很多人上当受骗,希望四川新闻网能够起到媒体监督的作用,对于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也希望药品监督部门及时取缔其虚假宣传,让更多人不再上当受骗。
---------------------------------------------------
版主注:2008/10/17
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对《嚣张的药商:你随便告,我们不怕。请求政府调查并严惩》一文的复函,感谢成都市药监局的认真调查取证。
关于四川省新闻中心、四川新闻网协查函的复函(成食药监函〔2008〕77号)
四川省新闻中心、四川新闻网:
收到四川新闻网调字〔2008〕88号协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网友《嚣张的药商:你随便告,我们不怕。请求政府调查并严惩》帖文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复函如下:
一、我局对帖文提到的科华路友谊药店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该药店于2008年7月28日购进“生血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758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后,至今只销售了一盒,现场未发现该药店有“生血片”的相关广告。
二、网友帖文所附“生血片”宣传材料的图片,由于在网上不能看出所刊载的媒介及具体内容,故请该网友能及时与我局联系,提供刊登媒介和所收集的药品广告宣传材料以便核实,如属违法药品广告,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三、网友帖文提到“一个国药批号两个药在用”的情况,目前,在我国药品分类管理中,有一种既可以作处方药又可以作非处方药的药品,即“双跨”品种(“双跨”品种可为一个批准文号)。我局电话与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联系,该企业有关人员称:该厂生产的“生血片”属双跨品种。对此,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核实。
按照《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广告发布的审查;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查处;我局负责对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长期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药品广告监测检查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了多部门联席制度。积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违法药品广告监管合力;实行了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度。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通过我市药品零售企业信息网络平台播放,予以警示、曝光,提醒消费者不要受违法药品广告的误导,切实保护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建立了违法药品广告区域驱逐机制。对任意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在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同时,及时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暂停这些药品在我市范围内销售。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