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2014通江事业单位招聘”的回复
“huatu12”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监督!你于2014年6月18日在通江论坛发帖“2014通江事业单位招聘”,现回复于下: 1、符合公开招聘加分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等志愿者。 2、根据川人发〔2007〕16号和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国家、省、市(州)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根据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以后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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