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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严禁新闻媒体违规收取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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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1:49 | |阅读模式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严禁新闻媒体违规收取费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各新闻媒体、驻广各新闻单位:
近日,有群众举报,个别驻广新闻单位打着网建的旗号,以监督、曝光为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收取费用,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纠正这一违规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任何新闻单位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违规索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宣传费、网建费等各类费用。
二。市内各网络媒体、省级驻广新闻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律不得在县区设分支机构,不得设立下属传媒公司。
三。市委宣传部设举报电话:0839-3262461,0839-3260883,如有媒体违规收取费用,请向市委宣传部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新闻单位的责任。如有以报道负责新闻为由敲诈、勒索、骗取钱财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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