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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vid_king

烈火中永生吴大飞同志 ,我誓死捍卫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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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34条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表于 2012-7-1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2-7-2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到上去申诉,一天在网上瞎扯,不达目的不罢休。

发表于 2012-7-2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发表于 2012-7-2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397条第1款之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典第397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2-7-2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399条第2款之规定,犯枉法裁判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2-7-23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财产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只有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才有处分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经财产所有人同意,都没有处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权利!  
拆迁赔偿是财产的一种自由交易。房屋产权人有捐、赠、漫天要价、拒绝交易的权利!房屋非产权人政府和开发商有就地还钱、欣然接受、放弃交易的权利!绝无强迫交易、霸占抢劫的权利!

发表于 2012-7-2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血腥罪恶强拆民房没有法律可依!
发表于 2012-7-31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发表于 2012-7-31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是楼主,现已回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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