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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默年代

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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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受害者和她的家人上访!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次事件的的发生和处理,就不难看出小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正义之人”好象是在帮倒忙吧?更何况你了解这些情况吗?楼主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不管说什么恶毒和诬陷的话,都只会让事态扩大化,你长了嘴巴骂人,相信受害者一方同样会骂,只是不屑于你们这种人一般见识而已!从回贴的内容不难看出,事发当天行凶者有多么的嚣张,事到如今都是这种态度,不知是什么人在撑腰?建议公安机关,对此事彻查到底,不管行凶者是国家政府机关人员还是某位领导的家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之人”朋友,你的发言很不理智哟!做错了事情,还不容许别人说,可能天底下还没有这回事吧?你既然在上面大呼小叫别人的姓名,怎么不敢说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啊?如果如你所说,当初是受害者要求离婚,那一个她不要的男人,她还会再要吗?何来妒嫉一说?更何说李治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群众的眼睛通过这次事件都已经看清楚了,这样的男人可能没有几个女人想要吧?至于别人结不结婚,找个什么样的人结婚,你又有什么权利去过问这些事情,简直莫名其妙!你说受害者干涉别人的家庭,请问证据在哪里?法制社会,事事都讲证据,你有那个闲工夫骂人,不如去把事情查个清楚!不要再拿孩子去威胁受害者了,你既然选择当别人的后妈,就应该对孩子好,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那也不配做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之人”在回贴中多次提到钱,看到在“正义之人”心中金钱高于一切啊!这样的网名实在不配你。楼主在想,李和赵的婚姻是因为钱?是李有钱还是赵有钱?呵呵,一个驾驶员,一个茶楼的股东,应该是很有钱了。不过,有钱就能打人?有钱就能漠视王法?有钱就能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古人云:钱不是万能的。

[发帖际遇]: 沉默年代获得医疗补助小米椒17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主作一点申明:本楼主发贴注重事实,欢迎各位网友回贴,请大家注意文明用语!和谐社会,骂人和打人都是受人所谴责的!

发表于 2010-7-23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4# 老龙女


    那个老龙女的文化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一句话都没说清楚过,人听起好象鸟语,也难怪!!!唉,没那水平凑什么热闹,说你不懂法,你还要骂人,法律不是骂出来的,急什么急,一边呆着去!

发表于 2010-7-2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娘实在看不惯了!对你们这样的人有什么人话可说啊?

[发帖际遇]: 老龙女在皇冠假日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0-7-23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多了!吃多了................................

发表于 2010-7-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江:这事关发改委领导球事!你是烧香找错庙门了,你应该去找余虎嘛!当初是你选择他才和李治江离婚的,现在嫉妒李治江有何用嘛!赶紧也去找个有钱的人嫁了算了!莫再去干涉别人的家庭了!小赵还在给你带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龙女:如果你要和受害者讲话,请去找受害者或者打她电话。如果你要发贴,请注重事实再说“人”话,你凭什么说受害者去干涉别人家庭了?证据?你亲眼所见?别人嫁人也好,不嫁人也好,与你何关?与本贴所发事情何关?现在我们关心的这件打人事件,如果你没看懂贴子还是不要乱说话!至于这件事情与发改委领导有没关系,相信公众会有说法,公安机关会有说法,我说了不算,你说了好象更不算。不知道李治江他们有什么可让受害者嫉妒的资本?可笑啊可笑!

发表于 2010-7-2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0# 沉默年代


    那老龙女和李一路货色,不是打就是骂人,那有做人的品格嘛,不配不配,实在不配,恶心!让她骂,将此做为一个平台展示下自己能力和水平,让众人了解她,认识她们,她是这平台的唯一,哈哈

发表于 2010-7-2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余虎又是哪个人嘛,是做什么的?把我都搞晕了哟!

发表于 2010-7-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事情不是楼主说的这样哦!那天我正好在就业局办事,是来三个女的其中有一个是老人,听她们在争吵中大概听明白了一点点,好像是被打那个女的的前夫离婚两年了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婆,正好那天结婚,但是那个女的现在后悔和前夫离婚就发短信骂她前夫现在的老婆,最后她们三个去找她理论,不知道咋就打起来了,没看到她所说的什么社会上的人啊!

发表于 2010-7-23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算什么?在湖北连厅级官员的女人都可以随便打。

发表于 2010-7-2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4# why1106
口气不小,你个也去找个对象打一下看看,你可以试一下,看你有好大的本事。这社会驱除了这些害群之马,社会才能稳定和太平。

发表于 2010-7-2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快乐姐姐:请问你看到那条短信是受害人发的吗?那条短信是不是受害人所发,我想大家都想知道,既然你知道是受害人所发,那么请告诉我们你是怎么知道的?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若能告知,我想这件事情也就可以明了了,因为起因就在短信的事件上,如果没有真凭实据,那么还是请慎重发言,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是讲证据的!我说的没错吧!不管怎样,打人是不对的,还是跑到别人单位去打,是不是太过了...............我们一直在关注此贴,因为这关系到妇女儿童的人生安全问题,也期盼着执法部门能尽快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这样好安顿人心......

发表于 2010-7-2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133# 快乐姐姐
去了三个人?明明是 8个人,三男五女,两个小伙子(他们的打手)见了警察来了一溜烟跑了,那单位的同事挡住门使劲将那8人往外面推。说话要讲良心,不要歪曲事实。做人要耿直。人品和人格是后人的榜样。

发表于 2010-7-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一直关注中,现在算是看了一个明了,关键点在于短信,133楼的快乐姐姐好像知道短信就是受害者发的哦,那么请问快乐姐姐,你是咋知道的喃?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呢?要是能告知关注此贴的朋友们,那么这件事情也就明了多了,期待快乐姐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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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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