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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788994431

[及时新闻] 庸医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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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7 05:17
该患者向往<周子坪社区王朝殿外侄>,20日晚碰伤左眉上缘,要求第二天打破抗。其姐十二点前来问了有无破抗,多少钱?我作了相应的回答。患者来时我看在左眉上,问了伤的原因,伤口污染度才做的皮试。

发表于 2014-9-2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0.248.229.x 发表于 2014-9-27 05:17
该患者向往,20日晚碰伤左眉上缘,要求第二天打破抗。其姐十二点前来问了有无破抗,多少钱?我作了相应的回 ...

你的破抗针打了么?你有资格打不 。。该不该打 你指导了没有 。药物进行稀释了没有。用过敏疗法了没得。。又没告诉病人打了会有危险。七个多小时的症状你缓解的?你医德何在。我在你那里就医是为了寻求一个安全,安全没得到还送到县医院去抢救?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你不能控制病情你没得这方面的行医资格,你不赚这钱活不下去?说实话找你协商的时候你态度好点都没得后面的事了。你自己什么态度?我医院住了几天。当晚送急救的时候问你们诊所是不是该去人?你去了? 你反正你刷得脱就刷哈。反正这些年我们这些都哈 。只要没被你医死了就不管哦。  有本事晒出你的行医资格范围啊。看你超范围经营了没得。你挂靠的门诊合法?
发表于 2014-9-2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死人就万幸了,上一次当领一次教。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医生态度如何,而在于注射破抗前必须作皮试,如果皮试阳性(皮丘增大,颜色发红范围增宽)就不能注射了,或者作脱敏注射(一般医院不作)或者建议到防疫站去用免疫血清。

发表于 2014-9-2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的人只管吃票子,管个锺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7 17:26
唉,都不要吵闹了。

发表于 2014-9-27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往是王朝殿的侄子,是王某侄子你就要违反技术操作常规吗???王某没作什么危害社会和人的事呀??????更没有碍姓赵的行为!!!!!是因为王某碍你事??你要谋害我侄子????故意杀人是犯罪的!!!!!!!!

发表于 2014-9-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试弱阳性,实行脱敏疗法,首次打十分之一不到三十秒,患者便诉头皮发麻,护士将其扶到病床上马上叫到我,我看患者唇红无汗、对答如流,只诉头皮、身上发麻,断定为暖休克,先安抚其勿紧张,他马上诉肚子疼、想小便,我认定患者是腹型和皮肤型荨麻疹同发,嘱肌注肾上腺素针1毫克、异丙嗪针25毫克后,他立马坚持要解小便,在他姐及我老婆的监护下走进厕所,还未解开腰带手便下垂,三个人顺手把他抬上床,按压眶上神经后醒来,再次嘱咐不能上厕所,垫以中单嘱其就解身上(几分钟后溢了部分在库子上,用电吹吹干)。

发表于 2014-9-2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现药品过敏症状,一般都是立即注射肾上玄素,而且在这种诊所出现这种症状以后,家人就应该立即去医院了,还拖到那么晚
发表于 2014-9-2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无论大小病情都去正规医院,那各个地方就应该严禁私人开诊所,也就不会出现上述类似事情,更不会出人命

发表于 2014-9-28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赵秀楼离开诊所,让其不懂医术的妻子在旁胡乱指挥,强烈要求伤者进食,喝水导致伤者严重呕吐,腹泻不止,全身从脖子到脚掌心出现紫斑,一直不消退,并且伤者腹痛越来越严重,呕吐不休,腹泻不止直至休克,从中午十二点伤者出现不良反应到晚上七点半的七个多小时内仍未见赵秀楼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和及时治疗的情况下,伤者亲属拨打120急救,经过县人民医院的抢救才渐渐恢复意识,直至9月22日下午紫斑才逐渐消退

发表于 2014-9-28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厂沟德兴超市向上前行20米处)注射抗破伤风针

发表于 2014-9-28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1日中午12点,伤者因为额头受伤到赵秀楼所开的私人诊所(地址
发表于 2014-9-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这社会已经腐败到这种地步了  贪官污吏够多了 现在我们心中的白衣天使也是如此  

发表于 2014-9-2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丧心病狂的人,就应该下地狱,当地政府都是干嘛的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8 15:21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lol一个愿躺一个愿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8 15:24
:L:dizzy::shutu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8 20:39
楼主,所谓医死人,要么用药不当,要么处置不当,试问楼主所说的是“破抗”不该用于“已清创缝合的开放性损伤”?还是“脱敏疗法”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8 20:42
作为在场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截止您出现之前,医患是合作友好的,而您出现之后情势便急转直下,究竟是药效有问题?还是心理有问题?

发表于 2014-9-2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说,应给伤者一份安慰,人命关天啊,一看好多水军哟,一般都是小病在小诊所,小医院,不行你就该叫病人转院啊,大家都知道,医生都怕病员走失,走失一个病人就失去一笔财富,为患者打抱不平,为无德医生默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9 01:20
无论超范围执业,还是“黑诊所”,您可知“存在即合理”?历史原因形成的现状,纵使所有管理人员都糊涂,您初调该院就被委以副院长,负责该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却从未听说过哪儿不合理、且提出整改建议。而刚从我院分离出去就东不是西不是,这不与您所主张的“破抗”用于“闭合性损伤”一样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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