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aoshiqunxiong70

[及时新闻] 死、伤者家属何其罪?公安局长带头难平民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明你们的女儿没有死,你们不心痛,老百姓的事儿,找政府要好久啊。:@
发表于 2011-7-1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堵路有锤子用啊!
  还是得靠警察和政府解决啊!    你这是为自己的私利而损公!  
  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莫动不动就堵路。
  我坚决支持和拥护通江县公安局的英明决策,  
  从重!  从快!  从严!
   依法打击处理“堵路、吃票子”的恶劣行为和举动!
   还通江一片蓝蓝的天
发表于 2011-7-1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堵路有锤子用啊!
  还是得靠警察和政府解决啊!    你这是为自己的私利而损公!  
  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莫动不动就堵路。
  我坚决支持和拥护通江县公安局的英明决策,  
  从重!  从快!  从严!
  依法打击处理“堵路、吃票子”的恶劣行为和举动!
  还通江一片蓝蓝的天
发表于 2011-7-17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动辄堵路、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11-7-18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因为个人的要求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就影响全城十多万人的正常生活秩序。我个人坚决反对“堵路”的做法,如果不听劝说,公安本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该强制执行就的强制执行。如果公安不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
   

发表于 2011-7-1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诉求嘛,咋堵路喃,难道路是你家私人的吗?路是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不是你家的要搞清楚,对事件表示同情,但对诉求方式不支持!

发表于 2011-7-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堵路者

发表于 2011-7-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受害者及其亲属,但应依法、冷静处理赔偿问题。拥堵路的方法解决问题,是违法的,也是让更多的人“受害”的不道德行为。

发表于 2011-7-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的普通百姓有什么错呢?你把路堵了,让大家都受罪,早就该整理一下通江的这种特色了——只要哪儿有事,就有专业的索赔人员帮你策划了如何闹事!!

  公安局整的好!

  通江人民感谢你们!辛苦了!

发表于 2011-7-1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说事,堵路犯法,知道不

发表于 2011-7-1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对死伤者深表同情和慰问。但反省地不只是肇事方吧?摩托车超载这是违法行为约。再次呼吁大家理性看待,认真对待,冷静处理。

发表于 2011-7-1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值得全社会思考?法制社会,老百姓为什么不愿意到法院打官司而是采用非法诉求?
发表于 2011-7-1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1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方式不可取,是帮倒忙,同时也是仇官仇富的表现

发表于 2011-7-1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社会人流、物流大,发生交通事故不可避免。我们同情受害者,但是事故发生后只能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堵塞交通的行为是不理智的,而且是违法的。我们支持公安局依法履职。

发表于 2011-7-1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只有造势才能让问题解决得快一些。都晓得现在政府的作为。你不这样整,打个官司要好几年。有领导来调研,还要将你做重点户控制起来,不这样咋解决问题嘛。只有造势、要有影响力才能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效、作为、可能还有廉洁自律。

发表于 2011-7-18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我不晓得大家赞同我的观点不:人啊,活一辈子,不能拿自己的弱点去让别人同情你,比如说穷啊、家里出事啦等等就这些为借口就闹事、渲染自己如何如何的悲惨,这个不是理由,昨天的事情我在现场,公安局领导跟本就没动手,而是在耐心劝解,民警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耐心做思想工作,但是堵路这个行为在法制上说是违法的,在道德是不对的,这么多群众都能理解,也能体会失去亲人的痛苦,但是这样违法违背道德的行为影响的是多少人南?而且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反而影响社会风气,所以我倡议大家平时里要加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不要动不动就做这些过激行为让中国人看中国人的笑话,不要让子子孙孙都看着我们的陋习长大!

发表于 2011-7-1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受害者,坚决支持通江公安局的做法!一切依法才是出路。

发表于 2011-7-1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安息,生者理智
发表于 2011-7-18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