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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笔山派出所

[群众呼声] 关于对《要血汗钱 进看守所 天理何在》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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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辛辛苦若挣的工钱两年多为什么就不该支付呢?任何事件都会有前因后果.派出所只知道抓人?能否邦助讨回工钱?难道说欠帐有理?????????????

发表于 2013-11-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找警察!

发表于 2013-11-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标还需治本

发表于 2013-11-8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部份回帖者的奴性,冷漠,热嘲冷讽,当人毛骨悚然!当你自己遇到不公的时候你就只有像被拉出猪圈的年猪般的嚎叫了。

发表于 2013-11-8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也要帮助普通老百姓呀。只知道欺负弱者,这是迫不得已把。

发表于 2013-11-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笔山那些当官的都是吃饲料的!如果当初他们能为老百姓就积极的协调解决了,还有这种事?有时老百姓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才走的极端!

发表于 2013-11-9 0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就该拘留,免得派出所一天烦得很。

发表于 2013-11-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基层

发表于 2013-1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不早去协调下,农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岀此下策,你们就拘人,这些都是马候炮,总之农民是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3-1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3-1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民一言:欠钱是事实吗?欠人家钱不给,实在没有办法,狗急还跳墙,人走投无路了,人家才阻扰修路,你派出所是调解?派出所为什么不强行叫欠钱方还钱呢?钱给了,他还阻止修路吗??现在你们随便拘留,派出所你不是给钱钱的人撑腰吗???派出所吃柿子?捡软的吃????欠钱有理?要钱坐牢??合理?????

发表于 2013-11-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欠款2万,水泥损失4千,还剩1万6???要钱的人坐牢5天?欠款的钱还给不给呢?派出所再次答复,谢谢!!!
发表于 2013-1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全文,我觉得这种处理欠妥,情况出现了,应该是先调解,不听调解再采取强制措施。
还有一点,阻止民生工程施工首先是不对的,但是,这种结果是施工方拖欠材料在先才引起的。
按相关规定,处理都应该先处理施工方的。

发表于 2013-11-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吻过这片海 发表于 2013-11-8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是这样,再怎么也不能堵路嘛。

不堵路,谁理会你?

发表于 2013-1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13159262305 发表于 2013-11-8 18: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镇政府没有做到协调好,出了这样的事情镇政府应该检讨。本可以把事情解决好,为什么没有解决呢?协调是怎么 ...

我想他们一定找过政府,政府很忙,没有空管理这些在政府官员眼里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倒是出现报复社会的事情,这些人才说;要钱的是神经病!请问谁把那些人推向不要命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1-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说话要注意了,到时,派出所给你定讨论舆论罪,拘留你5天,看你还讨论不???

发表于 2013-11-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抓60个就当连长,----哈哈

发表于 2013-11-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岭村村民李支茂、田会:

     千长公路基础工程由明山村、狮岭村、石溪村三个村分段采取一事一议实施,已经于2011年8月完工,你总工程款41万余元,经何书记、吴镇长等领导多次协调已经支付36万左右。路面硬化工程由交通局负责招标实施,施工队伍于2012年3月进场。由于你多次阻扰施工,造成该硬化工程达两年之久未完成。今年7月,经政府分管领导彭镇长多次调解,并达成书面协议,由政府彭镇长、安办李主任、村书记、主任共同担保,负责于2013年12月底付清下欠5万元。李天忠下欠的2万元,由于经济手续存在争议,经查证,李天忠有依据已经付清下欠款。若你有异议,请你出示依据,走法律程序。11月6日前,你多次阻扰硬化施工,掀翻模具,阻扰已经装有搅拌好的混泥土的车辆进场,30余工人无法正常工作,给施工方造成数千元经济损失,虽经多人多次劝解,你仍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经施工队伍报案到派出所,派出所依法执行公务。11月7日,你才找到镇上何书记,何书记让你走司法程序。你却颠倒黑白,说何书记不理你,你才去阻扰施工的。请你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你需要政府协调帮助的,我们会一如既往继续帮助支持你。



                                                                                                                                  笔山镇党政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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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品味 发表于 2013-11-9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位:说话要注意了,到时,派出所给你定讨论舆论罪,拘留你5天,看你还讨论不???

建议你学习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表于 2013-11-1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惊现好多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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